中期票据

中期票据(英文:Medium term note,缩写:MTN或者MTNs),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因其期限长于商业票据,而短于一般企业债券而得名。中期票据出现于1970年代初,1980年代后在金融创新浪潮高涨和市场管制逐渐放松的双重因素作用下,获得巨大发展。

中期票据的最大特点在于发行人和投资者可以自由协商确定有关发行条款。它被广泛认为可以用来填补商业票据和长期贷款之间的断档,并能够成为5年以下中期贷款的替代品。企业利用中期票据融资,不仅弥补短期流动资金的不足,也可以满足中期资金的需求,如收购企业、设备投资。1980年代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逐步放宽了证券发行限制,才使中期票据市场获得飞速发展。随着市场的发展,中期票据逐渐突破了期限的限制,10-30年期限之间的中期票据变得更为普遍。在欧洲货币市场发行的中期票据,称为欧洲中期票据(EMTNs)。

票据的发行
中期票据的发行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非金融机构,如工商业企业、公用事业公司等;另一种是金融机构,如财务公司、商业银行等。中期票据的发行者与承销商签订一份发行承销合同。美国市场的承销主要由美林公司、高盛、雷曼兄弟几家大的机构垄断,欧洲货币市场的发行主要采取承销团的方式。每次发行,发行者只要和承销商签订一份定价补充协定,该协定参考承销合同制定。于是发行者节省了每次发行票据重新拟定合同的成本。

中期票据的发行最开始采取凭证式,投资者购买无记名的票据。之后逐渐改用记帐式发行方式。中期票据的定价主要用投標方式进行,也有发行者自己直接定价的。为了让投资者放心投资,中期票据市场建立了信用评级制度,美国市场95%的票据经过了评级。

中期票据的面额都比较大,小投资者没有实力参与。欧洲货币市场票据的通常面额为50万美元和100万美元。美国市场的最小面额为2.5万美元,但是大部分的票据以10万美元的整数倍标值。美国市场上的中期票据通常以30天/360天为基础付息,大多数不可提前赎回或退还。固定利率每半年付息一次,浮动利率一般在利率调整日付息。

特点
中期票据不采用(firm commitment underwriting)的方式,而是采用代销(Best effort)的方式。承销人不承担销售责任,债券如果没有按照原定发行数额全部售出,则其未售部分退还给发行人。

另外,公司债券的发行是以大额、不连续的方式发行的,而中期票据是以小额、持续或周期性的方式发行的。中期票据在金额、期限和发行时间的择上有很大的灵活性。可以是浮动利率方式发行,也可以是固定利率方式发行。在市场波动较大时,也可利用时机连续发行,便于抓住市场窗口和短暂的投机获利机会。

参考资料
参见
*票据
*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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