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

憤怒,或生氣等,是一種強烈情緒狀態,涉及對感知到挑釁、傷害、威脅強烈而不舒適、不合作反應。一個具有憤怒情緒的人,通常也會體驗到相應的身體反應,如心率加快、血壓升高、腎上腺素、去甲腎上腺素水平升高。 有些人看到別人憤怒後,會觸發戰鬥或逃跑反應。 當一個憤怒的人有意識地選擇採取行動,以立即停止另一種外部力量的威脅行為時,憤怒就會轉化為行為。

憤怒會產生許多身體、心智上後果。憤怒外在表達可以在面部表情、肢體語言、生理反應、有時公開攻擊行為中找到。面部表情範圍可以從眉毛向內傾斜到完全皺起。 雖然大多數經歷憤怒的人將其喚醒原因(英語:arousal)解釋為“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情”,但心理學家指出,憤怒的人很可能對起因有所誤解,因為憤怒會導致自我監控(英語:Self-monitoring)能力、客觀觀察能力喪失。

現代心理學家將憤怒視為一種正常、自然、成熟的情緒,幾乎所有人有時都會經歷,並且具有生存功能價值。然而,不受控制的憤怒會對個人、社會生活品質產生負面影響,並對周圍的人產生負面影響。雖然許多哲學家都警告不要自發、無法控制的憤怒發作,但對憤怒內在價值存在分歧。 早期各地哲學家就已討論或處理有關憤怒的問題,但現代心理學家與其不同,另外指出了壓抑憤怒可能產生的有害影響。

哲学解释
古典时代
古希腊时代,在描述、评论愤怒情绪时,哲学家对不受控制的愤怒有相对敌对的态度。其中盖伦和塞内卡认为愤怒是疯狂的另一种体现,他们两人不同意愤怒会自发性的不受控制的发作。他们觉得受控制的愤怒有其可能性并且也有其价值,然而塞内卡觉得愤怒哪怕在战争中也没有价值,他进一步总结在运动项目中变得愤怒是一种错误。 另一方面,亚里士多德把因不公正而产生的一些价值观归给愤怒,他认为这对预防不公正的出现有帮助。他还指出,愤怒的对立面是一种感知力的丧失。

行為表現

  • 積極的表現:由各種方式攻擊對方,藉此達到雙方落差。或對外人進行求援,誘發對方成為弱勢。

** 爭吵、羞辱(謾罵)、指責、數落、猜忌、負面宣傳
** 暴力、鬥毆(肢體暴力)、兇殺
** 迫害、剝削
** 宣告關係的破裂
** 報復
** 革命

  • 消極的表現:損害自我以引發對方歉疚,或引起外人為自己仗義。

** 抱怨
** 被動攻擊行為(如:拒絕履行命令)
** 自我傷害 自殘
** 自殺

原因
引起憤怒的原因有:

  • 尊嚴、健康遭受踐踏。
  • 不受到尊重。
  • 當關心的人事物與價值觀不斷地被冒犯。
  • 被強加不認同的意識形態或觀念。(思想改造、壓迫)
  • 急迫且重要的需求被拒絕、壓制。
  • 生命安全受到威脅。
  • 義憤,因弱者遭受不當處境,進而產生保護弱者的意志。
  • 不斷被迫做自己非常厭惡的事。
  • 遭受重大的背叛。
  • 遭到霸凌、剝削、迫害。
  • 遭到環境污染、公害。
  • 遭到威權統治。
  • 意見不合。
  • 事實遭到扭曲。
  • 純粹為了擴張氣勢。
  • 遭到極權統治。

*欲望/需求没有得到满足
*对自己表现不满意

參見

  • 七宗罪
  • 狂躁
  • 間歇性暴怒症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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