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應舉(),字崇相,號見龍,福建閩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董應舉是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福建鄉試第八十二名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成進士,都察院觀政,授廣州府儒學教授,與稅監李鳳相爭學宮旁邊土地,李鳳派人在文廟前騎馬,他就拴住馬腳,因而出名。四十三年升國子監博士,升南户部陕西司主事,三十六年调南吏部,歷验封司、考功司、文选司员外郎,四十一年升稽勋司、验封司、考功司郎中,四十三年十月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四十六年十月以疾乞归。
」董應舉書法,記沈有容擊敗倭寇之事。]]
天啓元年(1621年)閏二月起为大理寺左寺丞,六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二年四月升太仆寺卿兼河南道监察御史,管理天津至山海关等处屯田,安插辽民事务,三年十一月加右副都御史,督理督理顺天等处屯田屯兵事务,铸给新衔关防,五年四月升工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专理铸钱,建局于荆州,统率荆西道催儧铜料工程,六月兼理户部盐课,十二月被弹劾,令冠带闲住。崇禎初,恢復官銜。
家族
曾祖董惟重。祖父董汝宜。父董克濟。母馬氏。永感下。行九,兄董謨、董廷欽(府同知)。弟董應讚、董烇。
資料來源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