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最(),字振廷,號孟齋,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撫州府崇仁縣(今江西省崇仁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丁丑進士。
生平
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江西鄉試第六十九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一百七十八名,登第三甲第五十九名進士。授慈利縣知縣,入爲禮科給事中。嘉靖二年(1523年),中官崔文以禱祠事刺激明世宗,劉最極言稱其不行,并奏報崔文耗費內廷資金。明世宗聽從崔文,并罷免劉最,出任廣德州判官。言官論救均不被採納。當時東廠太監芮景賢奏報,其在路上仍然用舊職,乘坐巨舫,取夫役,巡鹽御史黃國用還用復遣牌送他。明世宗大怒,逮捕兩人入詔獄,充軍邵武,黃國用被謫極邊雜職,法司及言官論救,均被指責為同黨。劉最在戍所,久之赦還,家居二十餘年后去世。
著作
有著述《選擇類編》8卷。
家族
曾祖劉子繹;祖父劉璲,曾任通判;父劉崇,曾任教諭。前母熊氏;前母盧氏;母楊氏。慈侍下。弟劉寯,祁門知县;劉案;劉宴。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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