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學鵬

熊學鵬(),字雲亭,號廉村,中國江西南昌人,清朝官員。

生平
雍正二年(1724年)甲辰科舉人,八年(1730年)庚戌科進士。十二年選補兵部主事,十三年任貴州鄉試副考官。

乾隆三年(1738年)五月召见,记名以御史用。五年由兵部郎中改任山西道監察御史。八年(1743年)出任巡視台灣監察御史,兼理學政,一年任期任滿後升任太常寺少卿。

乾隆十年(1745年)十月,担任右通政使,稽查右翼宗學。

乾隆十一年五月,升任太仆寺卿。十二年(1747年),福建巡撫上奏朝廷自1739年至1747年的歷任巡臺御史除了養廉銀之外,強索各縣輪值供應,而巡臺出巡南北兩路,所有夫車等項均強加各縣措辦,又復濫准差拘,多留胥役,滋擾地方等語。因此,他以「積習相沿,因循滋弊」罪名被革職留任查辦。

乾隆十五年八月,吏部議奏:太僕寺卿熊學鵬查馬規避,應照例革職;該員曾有革職留任處分,應革任,從之。

乾隆十六年二月,乾隆南巡,恩賞原銜,調取赴京,仍以太僕寺卿等官補用。六月授任光禄寺卿。

乾隆十九年四月,任太常寺卿。二十一年(1756年)十二月,与順天府府尹陳兆崙對調。

乾隆二十四年四月,補授内閣學士,仍著兼管順天府尹事務。五月奉命捕捉昌平等地蝗虫。不久署任禮部侍郎,改兵部侍郎,仍管府尹事。

乾隆二十五年,为會試知貢舉,八月監臨順天鄉試,九月知武舉。十月,調補刑部侍郎,仍署理兵部侍郎。

乾隆二十六年三月,以刑部右侍郎知會試貢舉,不久出任廣西巡撫,知貢舉事務,由程景伊入場接辦。

乾隆二十七年十月,調補浙江巡撫,三十年四月京察加一级。三十三年二月丁繼母憂,接丁父憂。

乾隆三十四年十月,起任署理浙江巡撫,兼理盐政,三十五年丁母憂。三十七年五月以失察属员侵亏一事,于補官日降一级留任。六月再次署理浙江巡撫。

乾隆三十八年正月,調補廣西巡撫。

乾隆四十年十二月,調任廣東巡撫。四十一年三月,因革职廣西道员秦廷基自杀一案,被革职问罪,查封家产,发往四川軍前辦理軍需奏銷事務。事务完成后,乾隆念其年力衰老,四十四年四月召其入京候旨,以足疾赏三品衔,仍令回籍。数年后卒。

家族
曾祖熊曰冯,明崇祯十五年壬午举人。祖父熊一瀟,康熙三年進士。父熊本(1685年-1768年),翰林院编修。

子熊之台、熊之書。弟熊學騏,乾隆辛酉舉人,官湖北州同。三弟熊學驥,字德称,號蔗泉,十五歲舉乾隆庚午(1750年)本省鄉試,由刑部主事歷郎中,外擢湖南鹽驛道。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清史列傳, 3冊卷19, 頁246-250
  • 國朝耆獻類徵初編, 28冊卷174, 頁737-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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