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式釗

吳式釗(),字楚生,雲南省永昌府保山縣人,清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原籍雲南,生於湖南。與朱庭珍、赵藩、陈荣昌并称“滇南四杰”。光緒二十年(1894年),参加光緒甲午科殿試,登進士三甲六名。同年五月,改翰林院庶吉士。光緒二十一年四月,散館,授翰林院檢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劉鶚夥同程恩培和吳式釗二人成立豫豐公司。吴式钊以豫豐公司名义与福公司代理人罗沙第簽訂《河南矿务合同章程》。后来此事遭河南士绅反對,清廷革除了吴式钊的翰林院编修职,褫革回籍。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三月,好友沈藎謀刺慈禧太后,被吳式釗出賣,聯合慶寬向慈禧太后告發,慈禧大怒,下令捕殺沈氏。日後吳式釗以功升為六部主事。然賣友求榮之事,為士論所鄙,終生不得志。民國初年,吳某易名,擔任龍濟光的諮議,不久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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