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瑞芬 (進士)

張瑞芬(),順天府寶坻縣广林木村人,清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官至长清县知县。

光緒十六年,會試中式,但覆試四等,罰停殿試一科。光緒十八年(1892年),補殿試,登二甲112名進士。同年五月,著交吏部掣签分发各省,以知县即用。官山东长清县知县。

致仕还乡后,将俸禄与养廉银全部捐出,用以修缮宝坻县学和文庙。此事经李鸿章奏表后,光绪帝准奏,并下旨夸奖.在其原七品退休官阶上,赏加六品衔。

致士后其与兄同在村中开办学堂,名为养正子堂,免费教授乡间子弟和辅导家中子侄读书。

兄张瑞芳,光绪十六年(1890年)庚寅科會試同榜中式,成進士,曾任大清银行陕西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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