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思亮(),安徽省安慶府懷寧縣人,清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光緒三年(1877年),参加丁丑科殿試,登進士二甲第5名。同年五月,改翰林院庶吉士
洪思亮,字少竹,号景存,朗斋。道光二十八年农历戊申年八月初一出生(公历1848年8月29日)。为人儒雅,为官清廉,一生不置田产,提倡兴学,鼓励教育。
同治二十一年(农历癸酉年,公历1873年)以癸酉科选拔第一名,进入国子监学习。同年,以本名洪均参加乡试,考中第五十一名。后来,仰慕清乾隆年名士洪亮吉的为人,刚正不阿,敢于直言,遂改名思亮。光绪三年,即农历丁丑年(公历1877年),以洪思亮之名,中会试第六十三名后,保和殿复试中一等第九名。最后,殿试中二甲五名,钦点翰林院庶吉士,任翰林院编修,时年29岁。 光绪六年四月散馆授职编修。光绪八年八月,充顺天乡试同考官。光绪九年十月充国史馆协修官。光绪十年正月,充正红旗官学考校官。
光绪十五年十月,充本衙门撰文。光绪十六年三月,充会试同考官。同年十二月,充功臣馆纂修官。光绪二十年,京察一等吏部带领引见,奉旨记名以道府用。八月,充顺天府乡试同考官。同年十一月三十日,奉旨补授浙江杭州府遗缺知府。光绪二十七年(1897年),任衢州知府,鼓励教育,地方兴学,并为当时的“正谊书院”(即今衢州第一中学) 题字“敦品力学',后成为该校的校训,直至今日。洪思亮后受衢州教案牵连,革职回乡,居安庆。后出任安徽高等学堂监督。并于宣统三年九月(公历1911年)出任安徽都督府民政司长。
洪思亮卒于1917或1918年,享年70。
父亲洪啟镛,母张氏,山东泰安县主簿张兆蘭之女。家中三个胞姐,是洪啟镛唯一的儿子。娶妻毛氏,育九子五女。其中三、四、六、七子早夭。第五子洪逵,字芰舲,民国时期出任上海图书馆馆长。第五女嫁翰林世家赵扬庭(赵曾重之子),程门儒伶赵荣琛之母。八子洪迥,字玉林,抗战前出任南京裕华盐业公司副总经理。光绪六年四月,散館后,授翰林院編修。
庚子衢州事變中的角色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義和團運動波及南方,浙江衢州發生大規模民變(史稱“庚子衢州事變”)。時任衢州知府的洪思亮與其上級金衢嚴道道台鮑祖齡,在面對團民圍攻西安縣(今衢州衢江區)時,處置嚴重失當。
據《高給諫庚子日記》記載,事變中,西安知縣吳德潚(吳小村)為保護教堂而觸怒團民,曾試圖向知府洪思亮與道台鮑祖齡求助,但均未獲有效回應和支持。鮑祖齡甚至拒絕接納逃難而來的吳德潚,致其全家及幕僚等二十餘人最終慘遭殺害,案情震動朝野。
據時任給事中的高枏在其日記中記載,吳德潚殉難後,其生前所收藏的精美書畫被洪思亮趁機搜刮而去。高枏對此行為感到不齒,特別評論道「洪士人也,何爲有此」(洪思亮是個讀書人,怎麼能做出這種事),以此質疑其士人品節。
事後,清廷為向西方列強交代,嚴厲追究地方官員責任。儘管直接責任在於鮑祖齡,但作為衢州知府的洪思亮亦因未能有效處置亂局、保護屬下及洋人而被革職,並與其他數十名官員一同被判處“革職,發極邊,永不釋回”(革職,流放極邊之地,永不赦回)的極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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