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南加保酋長(,或通稱為酋長)是馬來西亞森美蘭米南加保部族的世襲貴族或地方領袖。這個名稱相信是源自馬來語辭彙「法律」()。
在17世紀以前,移居至馬來半島的米南加保人會從部族中選出彭古魯(部族領袖)。至18世紀初期,雙溪烏絨、日叻務、柔河和林茂領袖的權勢凌駕於其他部族領袖之上,這四位部族領袖被稱為「酋長」()。
繼承和稱號
四位酋長的法定地位被聯邦憲法第181條款承認,酋長是經由米南加保的母系制度和傳統習俗(),從領地()的貴族中選出。
- 雙溪烏絨酋長是由家族和家族選出,世襲的稱號是。
- 日叻務酋長是由四個家族選出,分別是、、和家族,世襲的稱號是。
- 柔河酋長是由來自相同母系家族的兄弟或長女的長子繼承的稱號。
- 林茂酋長由兩個家族輪流担任,分別是(繼承的稱號)和(繼承的稱號),兩個家族都是由來自相同母系家族的兄弟或長女的長子繼承。
「酋長」的配偶(元配)稱為「督潘」()。
酋長的義務
如今,米南加保酋長衹有一些象徵性的權力,他們的義務是出席州立法議會的開幕儀式,以及在現任最高統治者駕崩時,從候選的四位王子()中挑選適任的繼承者。
四位王子的稱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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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見
- 彭古魯
- 嚴端,森美蘭最高統治者
- 東姑勿刹,森美蘭王儲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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