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合眾國()是一個由聯合阿拉伯共和國與葉門穆塔瓦基利亞王國在1958年所組成的泛阿拉伯主義聯盟,該聯盟包括原聯合阿拉伯共和國的成員國埃及共和國及敘利亞共和國。
1961年,因未能履行其作為泛阿拉伯民族主義的目標,最終導致解散。
歷史
背景
自1956年以來,埃及在總統賈邁勒·阿卜杜勒·納賽爾的領導下,走向了泛阿拉伯民族主義的方向。納賽爾主張阿拉伯世界應當建立一個團結而統一的阿拉伯民族國家,藉此抗衡西方列強,而敘利亞率先響應了納賽爾的政策。
經過
1958年,敘利亞正式與埃及組成聯合阿拉伯共和國,是阿拉伯世界第一個以泛阿拉伯民族主義形式聯盟的國家。同年北葉門與埃及簽署了一項防務協議,並在同年合併北葉門與埃及,另建一個名為阿拉伯合眾國的鬆散聯邦。對北葉門而言,聯盟的建立能進一步削弱沙烏地阿拉伯王國在北葉門的干預,特別是兩國邊界當時依舊模糊,甚至曾在1934年時發生戰爭。因此,穆塔瓦基利王國將此次聯盟視為對北葉門的安全保障。
然而,與聯合阿拉伯共和國的成員國不同的是,北葉門仍然是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在外交與軍事上有獨立的決定權。1961年聯邦解散前,北葉門始終保留其在聯合國會員國地位和獨立的大使館。
解散
1961年9月,敘利亞因不滿埃及在聯盟的霸權與強勢的主導政策,軍方於9月26日發動了政變,並於9月28日宣布退出聯合阿拉伯共和國,北葉門與埃及間的聯盟受此影響,最終,阿拉伯合眾國於1961年12月26日宣布解散。
政治
協議文本
依據北葉門與埃及簽署的《葉門—埃及防務協議》文本內容如下:
建立一個名為「阿拉伯合眾國」的聯盟,將允許希望加入的國家加入,前提是每個國家保留其國際身分和自己的政府體制。
聯盟公民在公共權利和義務方面應享有平等,每個公民都應有權在聯盟工作和擔任公職,而不受歧視。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聯盟成員國之間允許人員自由流動;成員國應遵循聯盟制定的統一外交政策;在聯盟決定的情況下,政治和領事代表權應由單一機構行使。
聯盟應有一支武裝力量,並應按照為發展生產、開發自然資源和協調經濟活動而製定的計劃組織經濟事務,但法律應日後規範貨幣事務、關稅同盟的方式以及聯盟內協調學習和文化的階段和方式。
由成員國元首組成的最高聯盟委員會負責監督聯盟事務。最高聯盟委員會行使職權時,由一個名為「聯盟委員會」的機構協助,該委員會由與最高委員會成員人數相等的成員國代表組成。委員會成員人數、任期等具體規定均由法律規定。
聯盟主席一職應在各成員國之間輪換,輪到該成員國時,該成員國應提名一人擔任主席,但主席的副手必須來自其他成員國。
最高聯盟委員會負責制定聯盟在政治、國防、經濟和文化領域的最高政策,並頒布相關法律。其決議須經全體一致通過。最高聯盟委員會有權任命聯盟武裝部隊總司令。
聯盟委員會下設三個機構: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文化委員會。聯盟法律在合眾國具有約束力。各國總統任命一名駐阿拉伯合眾國大使,負責監督聯盟在其所屬地區的各項決議的執行。各國總統也任命一名副手,向其國家總統報告工作,該副手享有地方部長級待遇。
成員國之間的政治代表權將被廢除,聯盟成員國現行的海關規則將適用於加入聯盟成員國之間的任何成員國。
參見
- 聯合阿拉伯共和國——埃及共和國和敘利亞共和國之間的聯盟
- 阿拉伯共和國聯盟——伊拉克共和國提案與敘利亞阿拉伯共和國、埃及阿拉伯共和國和巴勒斯坦國之間的聯盟
- 阿拉伯共和國聯邦——埃及阿拉伯共和國、敘利亞阿拉伯共和國和利比亞阿拉伯共和國組成的聯盟
- 哈希姆阿拉伯聯邦——約旦哈希姆王國和伊拉克哈希姆王國
參考文獻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