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伍连坐法

什伍連坐法,即什伍連坐,亦鄰里連坐,是刑法、連坐法的一種。秦律繼承規定為連坐制度之一,其他為同居連坐、職務連坐等。該制度為秦貫徹法家重刑理論,所實行廣泛的株連制度。後來的里甲制即由此發展而來,是專制時代控制人身自由的基層組織形式。

起源與發展
早在春秋時期,齊國就推行什伍制,十家為什,五家為伍,什長和伍長負責閭里治安,要求發現形跡可疑人士就要上報,使「奔亡者無所匿,遷徙者無所容」。而衛國吳起《吳子兵法》內闡述其軍事化禮法要求,就有主張要按照同鄉同里編組、同什同伍相互聯保的形式對軍隊實行嚴管。而出身為衛國君主庶子的商鞅,受吳起影響很大,因而也在後來實踐上採用其理論。

公元前356年在秦國的商鞅變法,施行戶籍制度將全國每五戶編成一伍,十戶編成一什,將五家或十家搆成一個聯保組織,指使人們互相監視

秦對六國諸侯施行
秦建立一統帝國後,原六國貴族、豪強大姓,無論在原籍或遷徙關中/其他地區,均被施以什伍法而強制分戶,成為什伍之民,相互連坐,原有侯爵家室及附庸們難以同聚共居。而原六國的普通農民,也因其故俗,在不經意間觸犯秦的什伍法而身陷囹圄,以驅使民眾致力於耕戰,實現諸侯國富國強兵的目的。而在這種以控制人身為目標的嚴密管束系統下,人口的自由流動基本無法發生;於統治者來說,不僅是保證社會秩序的穩定,也是穩固了統治治下的賦稅、徭役、兵役基礎。

參見

  • 族誅
  • 里甲
  • 维稳
  • 保甲制度
  • 都甲制度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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