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兴国(),男,汉族,天津宁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学校教育专业毕业,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劳动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
生平
历任人事部考试录用司干部、综合处副处长、处长;公务员管理司培训处处长、副司长、司长;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1年12月,任中共宁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长、自治区党委党校校长,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组长,自治区党的建设研究会会长。
2016年12月,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7年10月,当选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2018年4月,卸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改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副部长级)且继续被国务院任命为国家公务员局(中共中央组织部对外保留的牌子)局长。同年7月,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2022年7月,不再担任国家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2025年11月,不再担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并辞去全国政协委员。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http://district.ce.cn/newarea/sddy/201206/11/t20120611_23396778_10.shtml 傅兴国同志简历 ] 中国经济网 2014-05-15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