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瓊(),字獻卿,自號方山人子,江西承宣布政使司饒州府浮梁縣(今江西省景德鎮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官監察御史。
生平
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江西鄉試第六十九名舉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一百五十一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五名進士。授固始縣知縣,十一年十月升任山西道試監察御史。世宗即位,起復福建道御史,嘉靖元年(1522年)巡按直隶,批評桂萼排除異己。世宗令科道官員互相彈劾,六年七月吏科都给事中王俊民与盧瓊、劉隅等人上疏反對,廷杖幾乎毙命,而被奪其俸三月。九月在李福達案期間,因彈劾郭勛而被貶戍遼東三萬衛。嘉靖十六年(1537年)赦還,年八十一去世。隆慶時贈光禄寺卿。
著作
所著有《归来稿》、《东戍见闻录》、《石塘曾公生祠碑》,祀乡贤。
家族
曾祖盧淵;祖父盧中;父盧□。前母鄭氏、囗氏、李氏;母囗氏;繼母陳氏。具慶下。
参考文献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