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寵惠

王寵惠(),字亮疇,男,廣東東莞虎門太平鎮官涌鄉人,生於香港。中華民國政治家、外交家、法学家。曾擔任中華民國外交總長、司法總長、北洋政府國務總理、國民政府行政院代理院長、首任司法院院長、中央研究院第一屆院士等政府要職。

生平
早年
的钦字第一号考凭]]
1881年12月1日(光緒7年10月10日),王宠惠出生於一个新教家庭。祖父王元深與父親王煜初皆為禮賢會傳道人,二人後受香港信義宗巴陵會差派,在香港倫敦會道濟會堂擔任牧師。王寵惠自幼学习英文,是香港聖保羅書院校友。香港大學首位華人教授、病理學家王寵益(1888-1930)是其幼弟。1895年(光緒21年),14岁时入北洋大学堂二等學堂(今天津大学前身)法科预科。1900年(光緒26年)以第一名的成績畢業,获钦字第一号考凭,为中国第一个获得国内大学(或专科、大学预科)文凭者。此后他任上海的南洋公学教官。

1901年,他留学日本学习法律、政治。在日本,他发起成立國民會,并任《国民報》英文记者,后来他还與馮斯欒、鄭貫一、馮自由等發起組織廣東獨立協會。1902年他留学美國,1905年於耶鲁大学获,留学美國期間,曾為美國律師公會編輯。此后他到欧洲研习法学,於英國倫敦中殿律師學院獲英格蘭及威爾斯高等法院大律師資格,成为德国柏林比较法学会会员。

1904年(光緒30年),他同訪問美国纽约的孫文会面,他协助孫文撰写了《中国问题的真解决》(The True Solution of Chinese Question)英文稿并发表。翌年,中国同盟会成立,王宠惠加入。1907年,他翻譯的(1896年版)德國民法在倫敦出版,為英文譯本之首,該譯本不僅比曾留學德國的美籍學者Dr. Walter Lowery的譯本更早,其評論亦較佳。浦薛鳳教授評王的译文「简洁而更为正式,合于法律条款之体裁,而在选字措词,更为确切明白,不容曲解误会。」「句斟字酌,意义明确,气韵平衡,流利自然。易词言之,每句每段,不特毫无洋人执笔之牵强痕迹,而且具有能文老手之高雅风格。」1911年(宣統3年)9月归国,不久辛亥革命爆发,王任上海都督陳其美的顧問。在南京召开的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会议中,王作为广東代表出席,被推举为会議的副議長。

北京政府时期
1912年(民国元年)1月南京臨時政府成立,他被任命为外交总長。3月,袁世凱任中华民国臨時大总統,组织第一次唐紹儀内閣,王转任司法总長。后来唐因同袁对立而辞任,王也随同辞職。此後,他任孫文創設的鉄路总公司顧問,并任復旦大学副校長,研究憲法。1915年(民国4年),袁世凯称帝,企图引诱他支持,被他拒絶。

袁世凱死後,他赴北京。1917年(民国6年),他就任法律編查会会長及修訂法律館館長,於後者任內主持刑法第二次修正案。1920年(民国9年)他任大理院院長、北京法官刑法委員会会長、法理委員会会長。1921年(民国10年)10月,他和施肇基、顧維鈞作为北京政府全权代表,出席了华盛顿会議。

归国後的同年12月,他任梁士詒内閣司法总長。翌年5月,他和胡適等人在《努力周报》上共同发表《我们的政治主張》一文,说明憲政的实行需要有好人组成政府(「好人政府」)。同年9月,他在直系吴佩孚的支持下署理国務院总理,组成王宠惠内閣,人称“好人內閣”。当时直系内部「津保派」的曹锟同「洛派」的吴佩孚对立激化,王宠惠遭到津保派责难。同年11月,財政总長羅文幹被总統黎元洪命令逮捕,王宠惠内閣上台不久就倒台了。

此後,1923年(民国12年),他任海牙常设国际法院法官。1924年(民国13年),他任孫宝琦内閣司法总長。翌年,他任修訂法律館总裁。後来,中国国民党北伐机会高涨,他重回国民党方面,任中国国民党第二届中央監察委員(以後,他曾当选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監察委員)。

国民政府时期
1928年,王寵惠任国民政府的首任司法院院長。翌年,他再度当选国際联盟的常设国际法院法官。他留在国内,11月兼任内外債整理委員会委員長。1931年他奉蒋中正之命,制定《中華民国訓政時期約法》。其後,国民党内蒋中正同胡漢民的对立激化,王寵惠为了回避,到海牙就任常设国际法院法官。1935年初,他受蔣介石指派以個人名義赴日本,期間與日外相廣田弘毅會晤。1936年,他辞去法官职务。1936年底,他回国,赞成西安事变和平解决。

1937年1月13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會議補選馬相伯、王寵惠為國民政府委員。3月8日,外交部長王寵惠到部視事,演說稱:「國家之領土與主權必須保其完整,國際關係必須以平等互惠為基礎的原則下」,對日「循和平路線,力謀友誼之增進」。翌年,國府迁台,他经香港到台湾。

1952年,王寵惠任東吳法學院董事長。1958年3月15日,王寵惠在台北病逝,享年76歲;死後安葬於東吳大學外雙溪校區後山墓園。東吳大學外雙溪校區行政大樓「寵惠堂」即是紀念王寵惠而得名。

著作

  • 謝瀛洲編:《困学斋文存》,中華叢書委員会,1957年。

*《憲法芻議》
*《譯德國民法》

家庭
王寵惠1913年與元配妻子杨兆良結婚,於1917年育有一子王大閎,次年楊再度懷有一女嬰,但因難產去世於1919年5月。1920年冬,王寵惠經友人劉景山介紹結識天津籍的續弦妻子朱學勤,兩人于1922年11月26日订婚、1927年11月17日在上海聖約翰大學禮拜堂結婚,時年王47歲、朱學勤26歲。1981年8月,朱學勤辭世後安葬於先夫王寵惠墓側。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 书籍

  • 鄭則民《王寵惠》,
  • 邵桂花《羅文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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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homas Weyrauch (韋唐仕 / 韦唐仕): 《Wang Chonghuis bleibendes Erbe. Recht – Diplomatie – Politik. 》 (王寵惠的永恆遺產), Longtai, Heuchelheim (德國) 2024, ISBN 978-3-938946-32-9.

延伸阅读

外部链接
参见

  • 王宠惠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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