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號交響曲,作品165,是美籍亞美尼亞作曲家賀凡尼斯的交響樂作品,創作於1958年,於同年12月13日完成。樂曲是受早一年才成立的美國管樂團(又稱為匹茲堡美國管樂團,因為它位於匹茲堡,現時正式名稱為美國管樂交響樂團)所委約創作,並且題獻給威廉·P·史奈德三世(William P. Synder III),首演的指揮為創辦人,現時仍在世並擔任藝術總監的(Robert Austin Boudreau)。及後賀凡尼斯亦為該樂團創作了第7號及第20號交響曲。
賀凡尼斯一共寫了8首以管樂團演奏的交響曲,《第4號交響曲》是第1首。雖然標明是為管樂團創作,但他也加入了豎琴這件絃樂器。另一方面,從編號上,本曲排行第四,但實際上,撇除早年被他燒毀及已遺失的早期作品,這應該是他第10首,編號上的出入是因為他以樂曲的出版先後為依歸,而並非一般按完成日期來釐定。
創作背景
作曲家對樂曲有這樣的解說:
分析
樂隊編制
本曲依隨近代管絃樂團中的管樂部份撰寫樂譜,但實際的樂手人數則可以按情況增加。
*木管樂器:3長笛、2雙簧管、英國管、2單簧管、低音單簧管、2巴松管、低音巴松管
:長笛、雙簧管、英國管、單簧管及巴松管演奏者可以倍增
*銅管樂器:4圓號、2小號、4長號、大號
:除大號外,其他樂器可增至6名樂手,第5、6圓號與第1、4圓號齊奏;第5、6長號與第1、4長號齊奏;小號為兩倍增。
*敲擊樂器(4位):定音鼓、大鑼、中鑼、大鼓、鐘琴、木琴、馬林巴琴、顫音琴、管鐘
*絃樂器:豎琴
結構
共分為三個樂章,樂譜上所建議的演奏時間為18分鐘。
*第1樂章:行板 (Andante)
*第2樂章:快板(Allegro)
:是一首短小的樂章,編制上亦只屬於小型合奏模式,只運用長笛、雙簧管、英國管、單簧管、巴松管及圓號各1支,另加4位敲擊樂手及豎琴。樂曲結構為類似ABA'形式。開首和末段的寫作模式相近,但音樂旋律則並非完全相同。
:首先由馬林巴琴獨奏一段長三小節的樂句,以19/8加上20/8所組合成的複合節奏記號為單位,簡單而言,19/8和20/8的旋律樂句近乎完全相同,只是後者在其中一組音上多奏一個八分音符而已。接著,另外3位敲擊樂和豎琴一同加入,以稍快的2/2節奏按既定的「等額時距」奏出長音或音群(這種寫作手法是賀凡尼斯慣常使用的方法),而馬林巴琴則按原本的速度繼續彈奏19/8加上20/8的音群,但2/2部份只維持約15秒便完結,只剩下馬林巴琴繼續它未完的獨奏樂段,並引進入B部份。
:B部份為更快的2/2節奏,由豎琴的八分音符分解和弦開始,獨奏管樂器輪流對答,隨後顫音琴緊接豎琴,彈奏出八分音符旋律及伴奏同步的樂句,其他管樂器則按時加入,加強顫音琴的旋律部份,但這一段的時間卻很短小,在顫音琴不斷重覆敲打G4音聲中,A部份的結構重現。這次改以木琴彈奏複合節奏,音高和結構跟開首時有所分別,但音樂性質則類近。在木琴繼續它的頑固速度下,另外3位敲擊樂和豎琴的2/2部份再次出現,但也只能維持著15秒的時間,又回復到木琴的獨奏,直至以最弱中結束。
*第3樂章:富感情的行板(Andante Espressivo)
:首6小節為作曲家典型的7/4聖詠風格前奏,隨即英國管進入4/4主題的獨奏段,兩者再重復演奏一次後,是4支長號11/4的聖詠風格間奏,及後分別是雙簧管的獨奏及圓號的7/4節奏交替出現,好像是前段的一個倒置寫作手法。進入排練號49後是新的間奏段落,第1,2長號以二度或三度音程作相反滑奏,其餘的長號則在仰音區吹奏出有力的宣示調,在大鑼由弱漸強的滾奏下,其他敲擊樂進入了「自由速度」樂段,並引領到速度稍快的7/4樂段。樂器間互相對應、並後來以帶卡農模式將樂曲推向新的高峰,敲擊樂器則繼續以「等額時距」模式演奏,最後全體管樂在卡農模式中以最強奏中結束。
參考資料
;參照
;樂譜
- Edition Peters, No. 6129. Hovhaness, Alan: Symphony No. 4 for wind orchestra, Op.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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