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简称联合国维和部队,指由联合国大会決議或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至少需九票赞成(必須包括五个常任理事国)核准部署并决定其任务授权的部隊,此部隊只配備簡單武器用以自衛和維持秩序之用途。秘书长對於如何发起和开展行动必須提出建议并报告其进展情况,而维持和平部隊的行动部則负责各维和部隊的日常行政指导,管理和后勤支援。維和部隊的武裝人員會戴有聯合國徽章的藍色貝雷帽或戰鬥頭盔,車輛和建築物等則漆成白色,并标上“UN”字样。這支部隊通常又被稱為“藍盔部隊”。維和部隊在1988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成本開銷
自從冷戰結束後,维和费用呈顯著上升趋势。1998年的軍費不到10億美元,2001年则上升到30億美元。2004年核准預算是28億美金,實際数目则更高。2006年財政年度達到50億美元。理論上所有聯合國成員國都要按规定分攤所有费用,但截至2015年6月30日共有约16億美元的各國欠款。

組織結構
每一项維和任務都有三個核心的高級指揮人员来领导。第一位是聯合國秘書長的特別代表,通常由一位資深的秘書担任。他是执行维和任務的官員,有權決定所有政策和外交事務,監管和平條約中的各方和聯合國其他成員。第二位是軍事指揮官,负责所有部队的调遣,通常由本次任務出兵最多的國家指派。第三位是行政官员,負責後勤補給。

任務
維和部隊的任務範圍相當廣泛,從軍事作戰乃至民事作戰都包含在內。主要的任務可以分為下列兩大類。

監督任务
監督任務(Observer Mission)於休戰、停戰中的地區設立據點,由非武裝部隊編組成「監督團」(Observer Group)執行任務。實際上,監督團不僅只執行監督任務,還包含巡邏重要地區、對立雙方間的交涉,及特定的調查任務等。

在監督團活動中的地區亦有維和部隊執行任務的情況下,維和部隊將納入監督團旗下指揮。

维和任务
维持和平(Peacekeeping)的任务為監督軍隊撤離、撤退等以维持和平為宗旨的行動,由經過武裝的维持和平部隊(Peacekeeping Force)執行。

具體來說,諜報活動、游擊作戰、外交援助、紛爭方間的調停、停戰抑或休戰的監督、監督軍隊撤離、戰爭罪的調查、監督戰犯引渡、逮捕戰犯嫌疑犯、選舉監督、維持非武裝地帶的建設、保護難民潮、人道救援行動、基礎設施的復舊等,均為此任務的範疇。

維和行動
分離行動
分離行動為處於紛爭狀態的兩方,基於彼此的同意下,由維和部隊介入進行調停的行動。首先,在準備階段即實施停戰,並且設置停戰線(Cease-Fire Line, CFL)。停戰線的設置,乃基於考慮到當地居民生活的情況,且不包含從軍事方面而言的交通要道、交叉點、軍事據點等等前提,在雙方共有的地圖上設定此線。由於使用共通的座標,且雙方持有相同見解並予以紀錄之後,為能對停戰線予以掌控,會實際至現場設定地標界定停戰線,最後在雙方全體同意下完成設置。

接著則為「緩衝地帶」(Buffer zone)的設置,迫使雙方戰力從緩衝地帶撤退。為防止雙方從緩衝地帶撤退之後,雙方間殘存的不信任感造成往後和平交涉的妨礙,均要求公平地對待。維和部隊會在停戰線附近設置監視點、部隊的陣地,且實行停戰監督、掌控部隊行動、俘虜交換、防阻私運武器、支援難民營的活動。

行動控制
除基於特定協定下,東道國的警察部隊可以進入緩衝地帶之外,完全禁止任何軍事部隊進入緩衝地帶。雖維和部隊的軍事、警察人員的內部規定有所不同,但均擁有對緩衝地帶的侵入者搜查的權利。

緩衝地帶的檢查點控制所有行動,限制維和部隊武器彈藥的使用。檢查所亦有行動控制、防止私運、難民控制等次要任務。

各国参与情况
聯合國憲章規定,為協助维持世界和平與安全,聯合國各會員國應向安理會提供必要的武裝力量和設施。自1948年以來,近130個國家向和平行動派遣了軍事和警察人員。雖然無法獲得自1948年以來在維和行動中服役的所有人員的詳細記錄,但據估計在過去56年中,有多達100萬名士兵、警察和平民在聯合國旗下服役。

聯合國維和行動開展的前55年內,有近30%發生在1993年至1995年期間。部署在聯合國維和行動中的軍隊和警队中,約有4.5%來自歐盟,只有不到1%來自美國。維和部隊大部分人手來自非洲及亞洲。

*孟加拉国(7,237人)
*尼泊爾(6,264人)
*印度(6,097人)
*盧旺達(5,935人)
*巴基斯坦(4,334人)
*埃及(2,825人)
*加纳(2,762人)
*印尼(2,704人)
*塞内加尔(2,426人)
*中国(2,258人)

前任維和行動副秘書長於2003年3月提醒成員國“給維和行動提供裝備精良,訓練良好和紀律嚴明的軍事和警察人員,是所有成員國的義務。不應只有欠发达國家承擔此義務”。

正在进行的维和行动
目前,在四个大洲部署了11个维和行动,均受和平行动部领导。

非洲
亚洲和太平洋地区
歐洲
中东
犯罪問題
雖然维和部队是以维持和平為目的,但是維和部隊成員在駐地犯罪的事件卻屢見不鮮,其中以性侵害案件最多,也讓維和部隊的紀律受到質疑與批評。在相關新聞報導中,指出在穩定團(MINUSCA)的摩洛哥和蒲隆地士兵強姦少女後,過後又傳出穩定團一名和平維持人員強姦一名12歲女孩。聯合國維和部隊進駐柬埔寨和莫桑比克後,有記者目睹當地的賣淫活動迅速增加。1996的年聯合國研究報告「武裝衝突對兒童的影響」中指出,有6個研究表明, 維和部隊的到來與兒童賣淫的迅速增加有關。

經過調查後,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於美國聯合國總部告訴記者,聯中穩定團負責人塞內加爾籍外交官蓋伊(Babacar Gaye)已在他的要求之下提出辭呈,同時亦開除聯合國中非共和國多層面綜合穩定團負責人,他說和平維持部隊受到一連串的強姦指控,現在是讓此事告一段落的時候了。另外,法國正在調查10多名維和部隊士兵與中非當地兒童發生性關係交換食物,但尚未被證實。潘基文說:事後指派加彭籍的歐南加-安揚加(Parfait Onanga-Anyanga),取代遭撤職的前特使來領導聯合國駐中非維和部隊。

數據
下表顯示了經證實的聯合國人員犯罪行為︰

参见

  •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列表
  • 象牙海岸革命戰爭
  • 中国维和部队

参考資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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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q, Daniel. 2009. “Western Soldiers and the Protection of Local Civilians in UN Peacekeeping Operations: Is a Nationalist Orientation in the Armed Forces Hindering Our Preparedness to Fight?” *',[http://afs.sagepub.com/cgi/content/abstract/0095327X08330816v1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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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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