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展局轄下的部門,成立目的是依照《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築物條例》及相關法例,改善香港樓宇建造和維修的質素,包括監管建築環境(地盤)安全,以及以執法行動對付新建築物的違例行為、危險樓宇及危險斜坡、排水渠的損毀和招牌安全等。屋宇署亦接受市民通過「1823聯絡中心」舉報,並與警方的指揮及控制中心保持緊密聯繫,以提供24小時緊急服務,不分晝夜當值處理與私人樓宇安全有關的緊急事故。另外,根據香港建築物條例的第2條第1款,屋宇署署長將會同時兼任建築事務監督一職,以執行建築物條例中對各種建築工程的監管。現任屋宇署署長兼建築事務監督為何鎮雄。
歷史
現時的《建築物條例》主體於1955年制定,當中作過多次修訂,建築物條例執行處(Buildings Ordinance Office)是當中的執行單位。在1982年之前,建築物條例執行處隸屬於工務司署(Public Works Department)。在1982年,工務司署進行改組,成為布政司署轄下地政工務科,負責執行工作的辦事處則升格為部門,建築物條例執行處則歸入建築拓展署(Building Development Department)。1986年4月11日,建築物條例執行處與地政署合併成為屋宇地政署(Buildings and Lands Department)。1993年8月1日,屋宇地政署重新分拆為地政總署以及屋宇署。屋宇署原隸屬房屋及規劃地政局,2007年7月1日決策局重組後劃入新成立的發展局。
隸屬
*布政司署地政工務科(1986年﹣1989年)
*布政司署規劃環境地政科(1989年﹣1997年6月30日)
*規劃環境地政局(1997年7月1日﹣1999年12月31日)
*規劃地政局(2000年1月1日﹣2002年6月30日)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2002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
*發展局(2007年7月1日﹣)
執法範圍
屋宇署發現建築物存在問題後,會發出法定命令通知業主,並將命令登記在土地註冊處的相關業權註冊記錄上。如果業主沒有履行相關命令,會被檢控及被判罰款、監禁等。相關命令包括清拆令、中止更改用途命令、修葺令及勘測令等。
歷任屋宇署署長
合作伙伴
屋宇署的合作伙伴包括:
*香港建築師學會
*香港工程師學會
*香港測量師學會
*香港房屋協會
*香港市區重建局
爭議事件
涉嫌干預新聞採訪工作
2020年11月,有線新聞有意跟進該月發生造成8人死亡的油麻地大火,但於屋宇署樓宇資料中心以新聞採訪為由查閱屬公共記錄的涉事大廈圖則時,但被屋宇署拒絕。當時職員說新聞採訪索閱不是一般的申請用途,要上司批准。一星期後屋宇署回覆未能處理,因為要考慮記者獲得圖則後用來做甚麼,署方想知道背後原因。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批評,唐樓建築問題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記者查閱圖則作的新聞用途很清楚,要考慮新聞內容才考慮批不批,完全是干預新聞自由。而根據屋宇署文件,按建築物條例呈交的是公共記錄,如果版權擁有人沒有特別提出反對,公眾繳付規定費用後就可以查閱圖則。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 [https://hkfeature.com/local/%E7%B4%80%E5%BE%8B%E5%A7%94%E5%93%A1%E6%9C%83%E6%88%90%E5%93%A1%E6%B6%89%E8%B2%AA%E6%B1%A1%E6%A1%88-%E7%99%BC%E5%B1%95%E5%B1%80%E6%94%B9%E9%9D%A9%E6%8B%9B%E6%A8%99%E5%A6%A5%E6%9C%AA%E6%8F%90%E5%B1%8B/ 紀律委員會成員涉貪污案 多人同一組織 發展局改革「招標妥」未提屋宇署轄下委員會],2026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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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bd.gov.hk/tc/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屋宇署]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60629035548/http://www.bd.gov.hk/chineseT/documents/index_statistics.html 香港屋宇署的官方刊物及統計資料]
-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CurAllChinDoc?OpenView&Start=123&Count=25&Expand=123 《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築物條例》]
- [https://www.bd.gov.hk/tc/resources/request-for-information/boards-and-committees/RCDBPanel.html 註冊承建商紀律委員團] - 根據建築物條例成立,由發展局局長所委任人士組成,於需要時組成紀律委員會處理註冊承建商的紀律研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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