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元薦(),字長孺,號慎所。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長興縣(今浙江省長興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曾在廣東等地任職,歷仕禮部、刑部,官至刑部檢校、尚寶司少卿。事迹具《明史》本傳。
生平
萬曆十三年(1585年),丁元薦中式乙酉科順天鄉試第三十名舉人,萬曆十四年(1586年)聯捷第三甲進士。後父去世,以丁外艱請告歸,在家居喪八年後,始謁選成為中書舍人。二十七年(1599年),京察,後又以丁內艱去職,居喪達十二年之久。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任廣東按察司經歷,後升按察司知事。翌年(1611年),再升禮部主客司主事。後移疾去時副都御史許弘綱又與孫共同掌管京察事務,眼見黨爭為禍,因而恐懼諸黨威脅,數年間累上疏要求重新進行京察。朋黨各部故以為孫丕揚領東林黨人直疏其非,要求重核,又群起而攻擊孫。《明史》提到當時黨爭的情境為:「察疏猶未下,人情杌隉,慮事中變,然無敢言者。」可見朝廷已四分五裂。這時丁元薦見狀,上疏許弘綱不應因恐懼諸黨勢力而不敢直議,於是丁遭眾黨暗批發狀,兼與部分朋黨成員交惡。丁其後再上疏,欲辨晰事件,但不成功。其後黨爭愈加激烈,朝中正臣幾乎被打垮殆盡,主要因為朋黨以東林黨人籌辦之鄉試,乃「六經亂天下」之由而上訴得直。丁此時正居家,聞黨爭互責互批之說,更甚惱怒,於是再次嚴詞上疏,「極詆亂政之叛高皇,邪說之叛孔子者」。這份奏疏當然不被接納,其他朋黨成員亦與丁交惡日深。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丁巳京察,丁元薦因朝中朋黨互相侵迫相害,被削籍革職。
參考文獻
*劉宗周《丁长孺先生墓表》
*朱國禎《奉直大夫尚寶司少卿慎所丁公墓志铭》
外部連結
*[http://archive.ihp.sinica.edu.tw/ttscgi/ttsquery?0:0:mctauac:NO%3DNO16238 中研院史語所:丁元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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