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全國羽球團體錦標賽,是由中華民國羽球協會主辦,最高級別的羽毛球團體比賽,1955年舉辦首屆賽事。全國團體錦標賽每場賽事分別以男子單打、女子單打、男子雙打、女子雙打和混合雙打5個項目依序競賽,採5戰3勝制,先贏3點者勝出。
甲組與乙組
中華羽協將全國羽球團體錦標賽的比賽項目分為甲組與乙組:
*甲組:男子組或女子組,每隊至少應有至少四位中華羽協認可的甲組球員。
預賽採循環賽制。決賽採單淘汰賽制。種子依據上屆成績決定。循環賽積分算法如下: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棄權0分;積分多者為勝。二隊積分相等時,勝者為勝。。1964年(民國53年)5月,第九屆台灣省羽球團體錦標賽首度增設少年組賽事。1955至1997年間(民國44至86年),女子團體賽事並未區分甲、乙組。
甲組
乙組
相關條目
*中華民國羽球協會
*中華民國全國羽球排名賽
腳註
備註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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