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妓是中国传统娼妓女乐中,由古代政府管辖的官妓一类。明末張自烈《正字通》曾有引述。中国近代涉及妓女研究的著作,大都称营妓始于汉代。研究者朱琪指,此说法源于王书奴在《中国娼妓史》中,依《汉武外史》得出的“汉武帝始置营妓”结论,“营妓始于汉,历六朝唐宋不衰。”。”
唐朝时,营妓属于官妓。黄现璠在《唐代社会概略》一书中,认为营妓是专为军士娱乐服务的。研究者高世瑜有反对意见。高世瑜认为,当时“官妓”、“营妓”称呼混杂,无区别。被称做营妓者,与其他官妓类似,由地方长官掌据,侍奉官员,“看不出有专供军士娱乐之意”。营妓当是地方官妓,即乐营妓人的一种别称。高世瑜认为造成误解的原因有二,一是,乐营妓人简称营妓,令人错误的联想到军营。二是,中唐后,地方官妓都藩镇统帅管辖,藩镇统帅兼有军事长官职衔,令人误解属下营妓是为军队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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