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鸣霆,字国声,號具巖,浙江平湖縣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舉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官福建閩縣知縣,因嚴懲首輔葉向高家奴不法,被彈劾,改浙江紹興府教授。遷南京國子監博士。历南京刑部山西司主事、廣東司員外郎、山東司郎中。遷福建邵武府知府。崇禎元年(1628年),調廣東潮州府知府。升副使,降湖廣僉事。六年轉河南參議,信陽兵备,進副使。迁山东参政,左遷常镇分守参议,进尚宝司卿。告归卒。有《古阁唾余集》。
参考资料
马鸣霆,字国声,號具巖,浙江平湖縣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舉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官福建閩縣知縣,因嚴懲首輔葉向高家奴不法,被彈劾,改浙江紹興府教授。遷南京國子監博士。历南京刑部山西司主事、廣東司員外郎、山東司郎中。遷福建邵武府知府。崇禎元年(1628年),調廣東潮州府知府。升副使,降湖廣僉事。六年轉河南參議,信陽兵备,進副使。迁山东参政,左遷常镇分守参议,进尚宝司卿。告归卒。有《古阁唾余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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