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梅(),字元春,號和所,江西南昌府豐城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江西鄉試第十八名,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會試第八十二名,三甲187名進士。兵部觀政,隆慶六年(1572年)任浙江海盐县知县,丁忧归。萬曆五年(1577年)复除邢台知县,九年升南京工部主事,歷升郎中,万历十五年(1587年)接替钱顺德任兴化府知府一职,万历十八年(1590年)由马贯接任。二十二年降山东运同,二十六年考察致仕。
家族
曾祖范直之;祖父范至泰;父范楚堯,母呂氏;繼母熊氏。慈侍下。弟范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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