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時璟

汪時璟(),字翊唐,安徽省寧国府旌德县人,中华民国银行家。中国抗日战争期间,曾任中華民国臨時政府、華北政務委員会央行行长,战后被国民政府以「汉奸罪」判处无期徒刑。

生平
汪時璟早年留学日本,入陸軍经理学校。毕业後在北京政府財政总長王克敏、張弧手下任秘書,并兼任被服廠廠長。1927年7月,任武漢市政委員会委員兼中国銀行漢口分行副经理,后调任中国銀行瀋陽分行经理。

日本侵占东北,成立满洲国后,加强金融控制,严格管理汇兑,致使中国银行无营业可做。汪妻殷醉丹系亲日派殷同之妹,经殷同介绍,汪结识土肥原贤二的亲信特务小山贞知。中華民国臨時政府后,汪赴北平活动,王克敏委以北平市政府财政局局长,汪未就职,返回沈阳。

与此同时,上海中国银行总行因设在租界内,仍能行使职权,汪遂与小山贞知协商,以结束沈阳分行为由到上海总行请示善后办法,同时了解南京政府的财经情况和动向。取得关东军同意后,由小山陪同送到大连,再乘日本军用船只到达上海。事先日特已有安排,是由日本驻上海海军派车去接,住在日军辖区内,再由日本横滨正金银行派来备用汽车,藉此暗中监视。汪见到总行董事长宋子文,汇报了沈阳分行处境,并请示以后工作。宋自顾不暇,只令汪自寻出路。汪在上海与银行界故友盘桓数日后,即返沈阳,向小山贞知汇报了上海经济状况和南京政府对日动向。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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