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 (隋朝)

宣州,隋朝时设置的州。

开皇九年(589年)改南豫州置,治所在宣城县(今安徽省宣城市)。大业初改为宣城郡。

唐朝武德三年(620年)复为州,武德九年(626年),丹楊、溧水、溧陽等地改隸屬宣州。天宝元年(742年)又改宣城郡,乾元元年(758年)复改宣州。户十二万一千二百四,口八十八万四千九百八十五。下辖八县:宣城县、当涂县、泾县、广德县、南陵县、太平县、宁国县、旌德县。唐时辖境相当今安徽省长江以南,黄山、九华山以北地区及江苏省溧水、溧阳等县地。

南宋乾道二年(1166年)升为宁国府。唐朝以后,以产宣纸著名。

行政区划
唐朝
刺史
注释
参考资料
*《新唐书·志第三十一·地理五》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
  • 《唐刺史考全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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