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江陳會談

第八次陳江會談,大陸作「-{zh;zh-hant;zh-hans|第八次陈江会谈}-」、臺灣作「-{zh;zh-hant;zh-hans|第八次江陳會談}-」,2012年8月9日在台北市舉行,完成「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及「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 的簽署。另針對投保協議,雙方也共同發表了「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共識」。
兩岸投保協議內容與一般國際投資協議的架構大體上相符,同時具有兩岸特色及雙方投資人的關切事項。主要內容包括擴大「投資人」定義、有條件式的投資待遇、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透明合理的徵收及補償、多元爭端解決管道、聯繫機制等重要條款。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反對臺灣與中國大陸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高為邦受訪指出該協議是一個不平等協議,台商得不到人身安全及財產權益的保障,中方卻要到「有條件」的最惠國與超國民待遇。但中方不執法,台商依然沒有保障。他因此促請總統馬英九懸崖勒馬不要簽,如果執意要簽,簽後又無法解決台商受害案件,海陸首長應辭職以示負責。

相關條目
*第一次江陳會談
*第二次江陳會談
*第三次江陳會談
*第四次江陳會談
*第五次江陳會談
*第六次江陳會談
*第七次江陳會談
*兩岸兩會第九次高層會談
*兩岸兩會第十次高層會談
*臺海現狀
*台灣問題

參考資料
[http://www.mac.gov.tw/ct.asp?xItem=102753&ctNode=7291&mp=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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