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成立于198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设立在广东省的派出机构,由海关总署领导,并接受广东省人民政府监督、指导。
主要职责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于1980年8月12日成立,驻地广州市沿江西路29号粤海关大楼;其基本职责为“综合协调、协助管理、调查研究、监督审计巡视等”。并负责协调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个省区共16个直属海关的区域合作事务。。
2004年9月,海关总署授权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负责协调、处理泛珠三角区域9个省区共16个直属海关的合作工作,重大事项报海关总署党组。2005年2月,经海关总署批准,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向社会公布了《海关积极参与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十项措施》,启动了泛珠三角区域海关合作机制,在此过程中获得香港海关和澳门海关的支持及参与。
管辖范围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的管辖范围包括:广州海关、深圳海关、拱北海关、汕头海关、黄埔海关、江门海关、湛江海关。这七个海关均为正司局级。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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