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季敏

黃季敏(),前台灣警察、官員,曾在2005年至2009年擔任內政部消防署署長,2011到2012年間擔任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副總經理。後因涉嫌在「UH1H直昇機監控派遣監控系統」等九項採購案收賄,於2012年遭收押。

生平
黃季敏父親為早年警界高官退休。黃季敏1970年畢業於台中一中、中央警察大學學士、南華大學生死學研究所人文學碩士、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班;2004年9月1日,獲頒中央警察大學第一屆傑出校友。

經歷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消防大隊分隊長、副中隊長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警備隊長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後勤組組長
*中央警察大學災害防救學院籌備處主任
*1999年由時任總統李登輝任命為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
*2005年由時任總統陳水扁任命為內政部消防署署長
*在2009年八八水災救援行動後,以養病為由申請退休獲准,時任內政部長江宜樺批示「勉予同意,安心養病,為國珍重」。同年,時任行政院長吳敦義以救災有功為由,頒發三等功績獎章。
*2012年,黃季敏因涉嫌於消防署長任內貪污而被收押禁見。

貪污案件
黃季敏於2002至2006年間在「UH1H直昇機監控派遣監控系統」、「防救災專用衛星通訊系統及現場通信救災指揮車暨整合平台建置案」等九項採購案,收賄1924萬元。2009年八八水災救援行動時,其涉貪賄的通訊系統失靈;同一時段,黃季敏在災害應變中心向時任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報告時突然昏倒送醫,馬英九總統隨即前往探視,使他贏得救災英雄的美名。黃季敏後來就以健康因素申請退休獲准,當時的內政部長江宜樺批示「勉予同意,安心養病,為國珍重」。。監察院在同年12月通過彈劾案。

有媒體指出黃季敏是前台聯大老的愛將,前立委邱毅也表示,大力提拔黃季敏擔任消防署長的就是曾於國民黨執政時擔任的內政部長黃昆輝。黃昆輝表示根本不認識黃季敏,擔任內政部長期間也從未聽聞黃季敏,已向台北地院提出告訴,要求邱毅道歉並賠償名譽損失。

但也有媒體指出立法院長王金平也曾力薦,可見其政商人之人脈。事發後,黃季敏兒子黃郁升滯留海外遲遲未歸,黃郁升於馬英九競選總統時,曾多次擔任競選總部志工,檢方掌握他暗中幫父親在海外洗錢,出境到中國大陸後,已輾轉飛到美國躲藏。。

台北地檢署於2012年12月25日偵查終結,認定黃季敏自2002至2006年在「UH1H直昇機監控派遣監控系統」等九項採購案,收賄1924萬元,依貪汙、圖利、收賄、洗錢、偽造文書、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起訴黃季敏、胞兄黃文宙、消防署官員及廠商共計12人,包括黃季敏、黃文宙、消防署視察蔡木火、杜汪濤、空勤總隊組長王啟通、前空消隊技士張瑞源及前消防署科員羅財全、廠商王經武、陸重光、鍾素梅、邱蒼民、許暉騰。另黃季敏之子黃郁昇涉嫌協助父親洗錢約六千萬元,遭檢方通緝。黃郁昇於2013年9月返國,因犯罪嫌疑不足,台北地檢署予以不起訴處分。

2017年7月3日,台北地院審理5年多,依貪污收賄9罪、洗錢2罪、圖利及偽造文書等罪,一審宣判黃應執行18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沒收2076萬元沒收賄款。黃季敏不服上訴,二審於111年4月8日判決黃構成貪污收賄6罪、洗錢2罪、圖利2罪及偽造文書1罪,減刑為16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8年。

黃季敏同時也不滿時任消防署主任秘書葉吉堂、曾姓視察作證時,將責任全推給他,因此控告葉、曾作偽證妨害其名譽,對兩人求償900萬元。台北地院判黃季敏敗訴,黃不服上訴,高等法院2020年再度判黃敗訴。同日,台北地檢署將其拘提到案,並發監執行。

榮譽
中華民國勳章獎章

  • 三等功績獎章(行政院,2009年10月27日頒發)

家庭
一家都參與圍標,當任人頭、擔任白手套。
*兄:黃文宙
*姊:黃聰琴
*妻子:陳素霞
*女兒
*兒子:黃郁升

備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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