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安全服務隊

門前的香港民眾安全服務隊徽章。]]

的消防處西九龍救援訓練中心,為民眾安全服務隊的共用設施。]]

民眾安全服務隊(簡稱民安隊;,縮寫作 CAS)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安局轄下的輔助紀律部隊之一,於1952年成立。初期為一個備戰的民防組織,經過多年發展,輾轉成為服務多元化的民防保安部隊,在發生天災人禍時,執行各種緊急服務,輔助正規紀律部隊,進行救援工作和維持治安。現任民眾安全服務隊處長為彭穎生,領導3,769名成人隊員及4,032名民安隊少年團團員。

每當接獲通知,民眾安全服務隊人員需要於1小時45分鐘內抵達行動基地集合、接受匯報及準備,然後一同出發行動。於2012年全年,民眾安全服務隊參與了138次緊急服務,包括80次山嶺搜救、37次火災救援及15次水災或者颱風救援,服務時數達逾16,000小時;協助人群管理220次,服務時數達逾87,000小時。

民眾安全服務處簡稱民安處,編制人數為109人(2021年11月時點),包括一名總參事,薪級為首長級公務員第二點。其餘則為部門人員及一般職系支援人員。他們的工作是為民眾安全服務隊志願人員提供行動策劃及管制、隊員訓練、行政和後勤支援。部份職系人員需要同時兼任民眾安全服務隊的志願工作。民安處現任總參事暨民安隊副處長(行動)為梁冠康。

隊訓
「安心為民,志獻社會」。

徽章
自1952年起,民安隊就使用以藍白色為主調的圓形徽章,上方配以不同的配飾。香港主權移交之前及之後,樣式改變並不算大,其中更改有以下兩點:
*代表伊利沙伯二世的女皇皇冠改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也令原本只有藍白二色的徽章,增加上紅色。
*原本只有民安隊簡稱(CAS)在徽章中,其後改以中文簡稱及英文全稱(香港民安隊 及 Civil Aid Service Hong Kong)取代。

歷史
港英政府於1939年仿傚英國防空救護隊()成立防空署,以統籌戰時民防工作,該部門除了負責修建防空洞及執行燈火管制演習外,也負責組建各種義務民防隊伍,包括防空救護隊、後備滅火隊、消毒隊及挖掘隊等,直至1941年12月26日香港被日軍攻佔。1945年二戰結束後,防空署未有恢復運作。

直至1949年,港府因應防務需求立法通過《基要服務團條例》重組民防力量,並於1952 年1月4日以第 A1 號政府公告 (G.N.A. 1 of 1952) 的形式刊憲正式成立民眾安全服務隊以擔當備戰民防單位的角色。成立初始成員均曾為二戰時防空署的成員,包括首任處長(Charles Edward Michael Terry)。自1951年起,港府再度推行強制服役制度,市民有機會被分配到香港防衛軍、輔助警察隊、後備消防隊、醫療輔助隊或民眾安全服務隊服役。因此除志願參加者外,早年的民安隊成員亦有部份為徵召人員,直至1961年港府取消服役制度為止。

在六七暴動期間,鬥委會在五個月內發動連串街頭炸彈恐怖襲擊導致多名市民無辜被炸死。因香港各區街頭被放置多達八千多枚真炸彈及疑似爆炸品,數量難以由駐港英軍的拆彈專家即時處理,所以當時須由民安隊隊員先行判斷是否有即時危險,然後通報拆彈專家移除。

歷任首長
處長
民眾安全服務隊處長(Commissioner),是志願人員。**'

總參事
民眾安全服務處總參事Chief Staff Officer),首長級公務員薪級第二點,是民安隊公務員首長,兼任民安隊副處長(行動)。附近也有民安隊水上活動訓練中心,距離訓練營約10分鐘步行路程。

圓墩訓練營
圓墩訓練營佔地19公頃,位於荃灣青山公路青龍頭海拔230米的山上,原址為圓墩村。1973年獲政府同意撥地興建,同年財政部批准撥款。訓練營的建造集合了各個政府部門、私人機構、社會知名人士及民安隊隊員的努力,包括駐港英軍、前漁農處、前市政事務處、前皇家香港賽馬會、益力多乳品有限公司等等。大部份基礎設備則由民安隊內各單位人員親力建造。

與其他訓練營地一樣,圓墩訓練營是利用市區難以接觸的原野環境及氣氛,為成人隊及少年團成員提供訓練場地,使他們在多姿多彩的戶外活動中學習到紀律精神及堅強意志。

主要部隊
山嶺搜救中隊
民安隊山嶺搜救中隊的前身為攀山搶救隊,該隊自1969年成立以來,便肩負起本港的山嶺搜救任務,包括搜索及拯救在山嶺遠足活動中被困或失蹤的人士。

山嶺搜救中隊隊員都是輔助人員,其編制人數為164人,隊內每位成員均接受正式的山嶺搜索及拯救訓練。該隊總部及行動基地設於九龍油麻地渡華路8號,隊員須於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在民安隊總部和飛行服務隊總部輪值候命。山嶺搜救中隊每年在秋、冬兩季出動次數較為頻密,尤以假日及週末為甚。拯救行動主要由警方、消防處或其他有關政府部門發出動員通知。

山嶺搜救中隊的座右銘是「攀山越嶺,拯救險困,時刻候命,服務社群」。

緊急救援中隊
緊急救援中隊是民眾安全服務隊轄下一個快速動員單位,隸屬特遣部隊,專責重型搶救工作、坍塌搜索及拯救、高空拯救、密閉空間及交通意外等重大事故中的救援任務。該隊能在90分鐘內奉召出動。於香港發生大型災難如水浸、山泥傾瀉、颱風時,拯救災民及協助災民疏散。

民安隊少年團
民安隊少年團(英文:Civil Aid Service Cadet Corps,縮寫:CASCC)成立於1968年,是民眾安全服務隊架構下的一部分,隊員年齡由12至17歲,是香港的其中一個青少年制服團體。少年團為團員提供訓練課程、活動、社會服務,例如人群管理及郊野公園巡邏等。民安隊少年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民眾安全服務隊管理的一個青少年制服團體,由2個辦公室、5個中隊、20個分隊組羣組成,分佈全港九新界各區。團員所有的制服及裝備均由民安隊免費借用。少年團為青少年團員安排紀律訓練、課程、活動、社會服務,例如人群管理及巡邏郊野公園等,培育青少年的良好品德及在德、智、體、群各方面作全面發展,成為良好公民。團員所有的制服及裝備均由民安隊免費借出。
年滿12歲又未滿16歲的青少年可以申請加入民安隊少年團。當少年團團員年滿18歲時,其少年團員身份會被終止,即退休。

長期服務獎章
在香港授勳及嘉獎制度下,品格優良且表現良好的民安隊長官及隊員,在服務滿15年後可獲頒長期服務獎章。此後,服務滿20年、25年、30年、35年或40年者,則可分別獲頒第一至第五加敘勳扣。在1997年主權移交以前,民安隊長官及隊員則可獲頒。

爭議
COVID-19期間事件
2020年2月14日,香港立法會議員鄭松泰於社交媒體轉載一封發給民安隊的通函,指政府對在COVID-19隔離營值勤看管的民安隊隊員僅提供400港元津貼了事,濫用隊員服務社會的情操。他批評香港警察於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期間所獲得的超時工資超過10億港元,卻民安隊隊員卻被要求近距離接觸隔離人士,而且防護裝備(包括保護袍及口罩等)極度不足,根本是(讓隊員)「搵命搏」(冒生命危險)。

蘋果日報及後於4月23日報道,有參與抗疫的民安隊隊員3個月後仍未收到津貼,有人累積應得津貼約1.5萬元。民安隊回應因需時調整及更新有關系統,所以有所延誤。

参考资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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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民眾安全服務隊總部
*民安隊指揮中心
*山嶺搜救中隊
*緊急救援中隊
*民安隊少年團
*香港消防處
*政府飛行服務隊
*香港警務處
**香港輔助警察隊
*醫療輔助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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