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珫,字潤夫,號石厓、石崖,湖廣德安府應城縣民籍,京山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科湖廣鄉試第三十三名,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會試第一百九十八名,廷試三甲第三十五名進士。吏部觀政,初授浙江永嘉縣知縣。嘉靖十五年(1536年),任戶科給事中,十八年正月升吏科右,同年因勸阻明世宗南巡而貶為鎮遠典史。
數年後,起為婺源縣知縣,遷戶部主事,調禮部主事,歷升員外郎、儀制司郎中、福建按察司提學副使、廣西左參政,二十九年行取入京,以迟缓降俸三级。三十年升山東按察使。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三月,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仍兼原職,接替張經總督南直隸浙福軍務。
家族
曾祖周韶。祖周域。父周傚,台州府同知;母陳氏。具慶下。弟周玧;周珖。子周延祐;周延磐(甲午舉人);周延香(鴻臚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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