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可法

劉可法(),字誼季,號再龍,河南汝宁府光州商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甲辰進士,天啟朝官至浙江巡撫。

生平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河南鄉試第五十七名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會試第二百九十五名,二甲四十五名進士。都察院觀政,初授南京户部主事,三十六年升郎中。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任直隸松江府知府。次年丁忧。四十三年起补徽州府知府,四十七年升浙江按察副使。天啓元年(1621年),陞浙江右參政。天啟二年(1622年),陞浙江按察使。天啟五年(1625年)舉卓異,升浙江右布政使,同年五月,陞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浙江。十一月,遭四川道御史王時英參劾其交結趙南星,方得以躥升,削籍為民。

家族
曾祖劉清。祖父劉芳。父劉子奇。母陳氏。慈侍下。兄可簡(儒官);可復。

参考资料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