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廉(),字以清,號雙江,浙江新城(今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浙江乡试第十四名举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聯捷辛丑科会试第一百二名,三甲四十六名進士。授南康府推官。丁父忧归,服除,以卓异謁選,授礼部祠祭主事,厯主客员外、精膳郎中。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任松江府知府,三十六年迁江西按察副使、整饬九江兵备,抵禦倭寇有功,进布政司右参政。三十九年四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督糧儲提督軍務兼巡撫應天,四十一年五月升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贊理軍務,十二月因私饋兵科給事中丘橓銀五兩,被丘橓告发,被令冠帶閒住。
明穆宗時以荐起用,隆慶元年(1567年)五月復除南京大理寺卿,八月改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理漕運兼提督軍務巡撫鳳陽等處,三年正月升南京工部右侍郎,四年八月赴京道病乞致仕。萬曆十年秋卒,年七十,十一年五月賜祭葬。
家族
曾祖方鏞,医学训科。祖父方源,官武学训导、建宁教谕。父方模,號菊泉,累赠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前母羅氏,母钱氏(封淑人),继母洪氏。具庆下。兄暉、焕、煉。弟勲、炬、炘。
参考资料
*王世貞《正议大夫资治尹南京工部右侍郎双江方公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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