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配偶

大陸配偶,通稱陸配中配,是指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人民的中國大陸籍配偶,中華民國政府依法律規範將其視爲台灣新住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称为涉台婚姻人员涉台婚姻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在2015年12月实施的《两岸婚姻家庭服务术语》规定,两岸婚姻当事人统称两岸配偶,大陆居民称大陆配偶()。

臺灣地區跨境婚姻中,以大陸地區配偶人數最多

1992年,中華民國政府开放大陆配偶赴台定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大陆籍配偶經許可入境臺灣地區後可申請依親居留,依親居留滿4年可申請長期居留,長期居留滿2年後提出喪失原籍證明可申請定居,這時(從依親居留起算最短歷經6年)即可設戶籍、申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2002年,陈水扁政府規劃将大陆配偶取得中华民国身份证年限由八年延长至十一年,較外籍配偶多四年,但未执行。2003年,陈水扁政府对大陆配偶赴台实施面谈制度,而外籍配偶没有相关规定。2009年,马英九政府把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年限缩短至六年,并取消大陆配偶继承遗产限制,放宽大陆配偶父母探亲天数等。2016年,民进党籍立委推翻“陆配取得身份证年限由六年缩短至四年”的法案。

法律權益
在法律實務中,在大陸地區設有籍之陸配(或已取得台灣身分證之陸籍配偶)繼承位於大陸境內的遺產(如房產、銀行存款)時,涉及兩岸法律銜接的「法律適用雙軌制」邏輯。

身分認定之適用: 關於繼承權人的身分認定及繼承順位,通常需視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法律關係。在實務操作中,若涉及台灣居民身分,其親屬關係的認定需符合台灣《民法》繼承編之規範。財產處分之法律: 位於大陸地區的不動產、動產(如銀行存款、證券)的處分與繼承程序,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

文書驗證程序: 繼承人必須通過「涉台公證」機制。需在台灣辦理親屬關係公證書,並經由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海協會)的文書驗證流程,將公證書副本寄送至大陸各省公證員協會,方可在大陸境內的銀行、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領取或過戶手續。

銀行存款領取難點: 針對大陸銀行存款繼承,目前實務上常面臨身分證明文件更新(如大陸身分證與台灣居留證/身分證之關聯性證明)的核驗難題,需透過特定法律法律函詢或公證程序解決。

政治活動
陸配加入台灣地區戶籍後,即取得台灣地區人民資格,擁有投票權;但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陸配入籍台灣滿十年後,方可擔任公務人員。2006年,司法院《釋字第618號》審查了該項法律規定,認其符合比例原則,由是確立規範陸配參政權利的憲政基礎。

由於在台「大陸配偶」已超過30萬人,不少人已領到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擁有投票權,並有參選者。截至2014年,有如參選中國國民黨黨代表的高丹丹,與積極為國民黨輔選之中國生產黨的盧月香。2016年,吾爾開希·多萊特獲政黨“大愛憲改聯盟”提名為不分區立委參選人。2018年,臺北市有一名黃姓陸配當選里長;2022年,臺北市、花蓮縣都有陸配當選村里長。2021年8月,陸配史雪燕遞補成為南投縣議員,至2022年12月届滿離任,成為兩岸條例實施以來首位陸配縣市議員。

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中國國民黨和台灣民眾黨各提名1位陸配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分別是國民黨第17名的李霞、民眾黨第15名的李貞秀。根據選舉結果,國民、民眾黨分別取得13席、8席不分區席次。民眾黨選前有「兩年條款」之約定,即在名單中位列靠前而當選的不分區立委需在2026年1月任期過半之時辭職、使名單中靠後的候選人遞補就任履職。由此,李貞秀有望成為史上首位陸配立法委員。

因台灣本土化運動進展,台灣政治社會逐漸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中國」視為「外國」,因而有質疑認為陸配是「兼具外國國籍」者,依《國籍法》需「喪失外國國籍」方可擔任公職。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入籍臺灣並非定居「外國」,不符合放棄國籍的法定條件;此類意見便認為,如無法放棄中國國籍,便應比照針對持有同樣無法放棄的的人士的做法,禁止其參選公職。但與僅影響屬地的阿根廷國籍不同的是,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涉臺法規,凡台灣地區居民均為中國公民、都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與其是否在中國大陸出生無關。在臺灣政治實務中,對出生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治下的人士,若其是於《兩岸條例》實施前來臺的“反共義士”,可照常在政軍機關服務,如1982年由救總接來臺灣的孫立方,2025年6月晉升出任國防部政務辦公室中將主任;對於依《兩岸條例》入籍臺灣的陸配,在2022年以前的實踐中,政府亦不會要求其在當選地方民代後「放棄『中國』國籍」。此事引起廣泛爭議。賴清德政府稱,禁止公務員有雙重國籍「這與是否承認一個國家沒有關係」;至於無法放棄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問題,「目前沒有人去申請過,應該先去申請再說」。史雪燕方面就此提起行政訴願,並被駁回,遂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其後,行政院內政部發函,進一步要求將全臺5位陸配出身的村里長(臺北市松山區新益里里長王敏茹、新北市土城區延壽里里長滕月蘭、中和區崇南里里長林秀貞、桃園市新屋區蚵間里里長彭小林、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村長鄧萬華)由相關鄉鎮公所依法解除職務。相關地方均認此事有法律適用及認定疑義,未采取解職動作,持續與中央研議。内政部見解職不成,於2025年5月將上述5個鄉鎮公所、4個縣市政府以怠忽職守為由函送監察院請求查處。

五件個案中,花蓮縣富里鄉於8月率先動作,將此事公開化。鄉長江東成表示,不認同內政部把台灣與大陸解釋成兩國、「陸配具外國國籍」的説法,但中央以監察院調查相脅,因此他決定做出解職動作,以將爭議透明化,希望透過行政訴訟程序,讓司法權依法做出認定。不過,此案在司法訴訟程序前,先進行行政訴願程序,花蓮縣政府10月29日裁決撤銷解職處分。對縣府的訴願決定,内政部回應稱,地方政府應依中央的解釋辦理,無另行解釋之空間;將再次行文富里鄉公所,要求其依國籍法及中央主管機關的解釋辦理解職。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羅智強11月20日表示,將提出《國籍法》修法,明確排除該條文對已入籍的陸配“中國國籍”的適用,並於11月26日完成送案,明定大陸地區人民應適用《兩岸條例》而排除適用本法條文。民進黨則針鋒相對,提出修法,明定「境外政治實體公民身分」視同外國國籍,不得擔任公職。最終,雙方的修法提議均未遂行。中選會於2026年2月2日照常向李貞秀頒發當選證書,朝野政黨則繼續就以李的「國籍」問題相互政治攻防,如内政部長劉世芳揚言將以「不提供涉密資料」的方式杯葛李貞秀履職。

評論
首位陸配立委李貞秀所屬的台灣民眾黨2026年民調顯示,逾5成的民眾不支持中配擔任立委。前主席柯文哲受訪時就此說,雖然民眾黨決策時原則上是民意優先,但他認為在民意與價值相抵觸時,除非會導致滅黨“從地球上消失”,否則「還是要有道德勇氣」繼續堅持正確的價值;反對將中配視為雜質的意識形態,要努力向台灣人民傳達。
認為陸配不具外國籍

  •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指,中華民國國法律從來沒有將大陸地區人民當成「外國人」、也不承認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所以才有《兩岸條例》另行處理設籍問題,《國籍法》第20條的「外國國籍」本就不含中國大陸。
  • 銘傳大學副教授楊穎超指出,賴清德政府改變法律適用,是出於實踐新兩國論主張的意識形態目的;新的法律詮釋等同禁止陸配參政,違反比例原則。
  •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2025年11月表示,賴清德政府背棄蔡英文政府時的正確處理方式,恣意解釋或適用法規,侵害新住民權益;若回歸到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進行解釋、適用、修正,即可正本清源。
  • 律師練鴻慶認為,司法實務認定「大陸地區人民非外國人」,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不是「外國」,陸配也無雙重國籍可言。
  •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2026年4月27日就任講話談及李貞秀案。他認爲,現階段對陸配套用《國籍法》「實屬牽强,而且具有高度爭議性」。憲法和相關法律需作出妥適因應與修正,才能從根本解決陸配參政權的爭議,這需要政府與國會共同努力。
  • 前副總統呂秀蓮2026年3月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除國家工作人員不得退出國籍外,定居並取得外國國籍的人士將自動喪失中國國籍;據此,如果真的認為中華民國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外國”,則陸配自入籍之日起便已不再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應再以國籍法限制其參政。若認為入籍滿10年的陸配參政不合民意期待,可考慮修正《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仿效美國引入「需在本土出生」之規定。

認為陸配具有外國籍

  • 執業律師吳宜臻受訪認為,1991年憲法增修、1992年兩岸條例頒佈,實際上承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中國大陸的治權存在;故而1992年後來臺的李貞秀等陸配新住民,與1992年前來臺的孫立方,二者原具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法律上有著不同意義。孫立方來臺是政治投奔,無需依法放棄對岸身分,導致其參政前抛棄國籍義務的形式與陸配不同。
  • 政治評論人陳嘉宏撰文指出,爭議的關鍵在於,台灣人到底認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外國」還是同一個國家,本質是認同問題。他認為,來到臺灣的中配「九成以上」都只是想要追求實現自己的人生,大都選擇在政治上噤聲;而被政黨選為參政代表的中配,多數都活絡於兩岸交流的舞台,很難不成為中共統戰的佈局,她們「就是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高危險群,也正是《國籍法》裡的忠誠條款最需要防範的對象」。

相關事件
關於入籍年限的爭議
2024年,國民黨、民進黨立委針對陸配入籍議題提出不同主張,掀起舆论风波。國民黨立委提案將入籍年限同外配一致從6年縮短至4年;民進黨立委則提出陸配須宣誓放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分,比照外配通過考試。

2月29日國民黨團完成提案擬推動陸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比照外配。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表示支持,指出年初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參選總統時,曾提出具體政策,未來民眾黨團會聚焦此議題,儘速提案修法。

同一時期,民進黨立委黃捷提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法草案,增訂需宣誓“放棄中國公民身分並效忠台灣”,与外配一致须经过的條例。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許宇甄等提出質疑,指出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大陸地區算是中華民國非台灣地區的部分,讓大陸地區人民額外宣誓效忠,是多此一舉;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完成現有入籍程序,是基於兩岸特殊狀況下的做法,陸配入籍無須同外配一致申請中華民國國籍歸化測試。

3月12日,台派聯盟在立法院前聚集上百人到立法院陳情,高喊「反對人口清洗」、「國安危機」。他們主張,中配應與外配一樣放棄國籍且通過歸化考試及測驗,且不應對敵國放寬移民。同一時間,新黨成員也在大陸委員會所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前發起聲援,支持陸配入籍年限縮短。新黨副發言人游智彬批評,台灣人有了陸籍配偶,陸配也應被視作一家人;獨派團體刻意污名化將其誣指為「洗人口」,是對於台灣人權、兩岸婚姻的踐踏和羞辱。陸配代表馬莉莉指出,移居台灣20年了,已經把台灣當作自己的家,有孩子、丈夫、公婆,「我很愛台灣,我都跟別人說,我也是台灣人」。

亚亚事件
#

關關事件
網名「關關」的中國大陸配偶因在2023年國慶期間發佈「遲早紅旗插滿臺灣,祖國必須統一」等支持兩岸統一的言論,並於2025年11月前往馬場町紀念吳石等人,2026年1月19日遭移民署廢止長期居留許可,並限令出境。

歷年統計
根據內政部移民署的統計資料,截至2014年9月,總共有335,245名大陸配偶與臺灣人結婚。其中21,536人為男性,313,709名為女性。為在台灣的外籍配偶最多者(包含港澳)。2008年时,依親居留取得工作許可之大陸配偶約3萬人,以經濟弱勢及職能弱勢者占多數
|-
| 2005 || 10,256 || 212,954 ||223,210||61.22
|-
| 2010 || 12,427 || 271,702||284,129||64.12
|-
| 2011 || 13,248 || 282,847||296,095||64.45
|-
| 2012 || 14,135 || 292,379||306,514||64.78
|-
| 2013 || 14,939 || 300,966 ||315,905||64.91
|-
| 2014 || 15,500 || 306,183 ||321,683||64.83

外部連結
*[http://news.cntv.cn/china/20120429/108736.shtml 央視-大陸配偶台灣生存調查:歷史因素] ( IE瀏覽器 )
*[https://v.qq.com/x/page/y0010gEI45a.html 央視-大陸配偶台灣生存調查:學歷問題]
*[https://search.cctv.com/search.php?qtext=%E5%A4%A7%E9%99%86%E9%85%8D%E5%81%B6%E5%8F%B0%E6%B9%BE%E7%94%9F%E5%AD%98%E7%8A%B6%E5%86%B5%E8%B0%83%E6%9F%A5&type=video 央視-大陸配偶台灣生存調查:社會百態]
*[http://c-smf.mca.gov.cn/ 國務院民政部 - 两岸婚姻家庭协会:申訴通道]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