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徵

敬徵(),爱新觉罗氏,清朝宗室,鑲白旗,第三族宗室質善佐領下人,官至兵部、工部尚書、协办大学士。肅恭親王永錫第四子。
生平
嘉慶十年(1805年),敬徵封不入八分輔國公,賞一等侍衛兼委散秩大臣、副都統。嘉慶十七年(1812年)二月,授正白旗漢軍副都統,七月署理鑲黃旗蒙古副都統,嘉慶十八年(1813年)正月,充當正藍旗宗室總族長,九月兼任鑲紅旗護軍統領,嘉慶十九年(1814年)八月調鑲黃旗護軍統領。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授内阁学士。敬徵因失察宗室海康等修習紅陽教,被褫奪总族长職務,謫居盛京。其後再被授予四等侍衛,乾清門行走。

道光初年,累遷工部侍郎,道光二年(1822年),官至内阁学士礼部侍郎衔。道光三年,调镶蓝旗满洲都统,兼管內務府大臣,寻管理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事务。道光四年,管理钦天监、国子监及算学西洋堂事务。道光五年,管理畅春园并咸安官官学等。道光六年,管理右翼幼官学。其後調任戶部,转户部左侍郎。因户部代大兴县民陆有章呈请在畿辅重地宛平等五州县开采银矿事,降二级留任。道光七年,承办万年吉地工程,复兼署户部钱法堂事务。历任正红旗满洲副都统:署泰宁镇总兵兼管内务府大臣、署经筵讲官。道光八年,敬徵偕同尚書王鼎察治長蘆鹽務,奏定歸補帑課章程。道光十二年(1832年),南河奸民陳堂等盜決于家灣官隄,朝廷命敬徵偕同尚書朱士彥前往勘察。其後上疏陳述:「諸口已合,壩下尚未閉氣,間有蟄陷。陳堂等 聽從逸犯陳端糾眾,以為從例問擬,疏防各官遣戍。通判張懋祖賠修壩工不實,罰賠枷號。覆勘湖河各工,請擇要興修,高堰、山盱卑矮石工,分年改砌碎石;信壩補還石工,智壩、仁河、義河壩改修以石底;裏河福興閘塌卸,急築;揚河西岸加高磚工,改拋碎石。」朝廷皆遵從他的見議。又會同兩江總督陶澍議制定淮鹽票引兼行,言官所論官票運私、侵礙暢岸、爭佔馬頭三者皆可無慮,下詔如同原來的議行。道光十三年(1833年),升正红旗蒙古都统。道光十四年(1834年),调镶黄旗汉军都统,授職都察院左都御史。偕同侍郎吳椿勘察浙江海塘,上疏言:「念里亭至尖山柴工尚資禦溜,石塘仍當修整,鎮海及戴 家橋汛議改竹簍,塊石不如條石坦水舊法為堅實。烏龍 廟以東,冬工暫緩。」回京後,擢升為兵部尚書,其後於十一月丙戌,接替宗室耆英,擔任工部尚書。道光十五年(1835年),充文渊阁提举阁事、镶红旗满洲副都统。以孝穆皇后、孝慎皇后梓宮奉安龍泉峪選擇的日子不慎,罷去尚書、都統之職,仍充內務府大臣。道光十六年(1836年)历任镶红旗蒙古都统、都察院左都御史,授内大臣,十一月庚子,接替宗室載銓,擔任工部尚書,後改戶部尚書。署任戶部侍郎,累遷工部尚書,兼都統。東河總督栗毓美多用磚工,御史李蒓言其不便,命敬徵偕李蒓前往勘察。敬徵上疏陳述:「已辦磚工尚屬整齊,輿論謂保灘護崖可資其力。水深溜急之處,不及埽工鞏固,搶辦險工,未可深恃。請停止燒磚,改辦碎石。」朝廷聽從他的意見。後改戶部尚書。由賽尚阿接任。道光十八年(1838年),調任戶部,充经筵讲官、镶黄旗汉军都统,镶黄旗宗室总族长。道光二十年,管理新建精捷营事务。寻兼署户部、兵部、吏部尚书。道光二十一年,调户部尚书。奏公主下嫁章程。二道光十二年,奉命会勘江南扬河漫口。任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旋因事革职留任。道光二十五年四月丙辰,接替裕誠,擔任工部尚書,以滥保驻藏戴大臣孟保副都统,革协办大学士、尚书、都统,以内阁学士候补。由特登額接任工部尚書。道光三十年(1850年),赏副都统衔署正白旗满洲副都统。咸豐元年,去世。

家庭及關聯
*五世祖:肅武親王豪格(1609年-1648年),清太宗文皇帝第一子,封和碩肅親王,授靖遠大將軍,革爵幽禁自盡;後追復肅親王,諡武,配饗太廟。
*高世祖:顯懿親王富綬(1643年-1670年),豪格第四子,襲封和碩親王,改號為和碩顯親王,諡懿。
*曾祖父:顯密親王丹臻(1665年-1702年),富綬第四子,襲封和碩顯親王,諡密。
*祖父:追封肅親王成信(1688年-1758年),丹臻第二子,封三等奉國將軍,官至一等侍衛,追封和碩肅親王。
*父:肅恭親王永錫(1753年-1821年),成信第五子,襲封和碩肅親王,官至領侍衛內大臣、閱兵大臣、宗人府宗令、鑲紅旗滿洲都統,諡恭。母繼福晋博爾濟吉特氏巡撫富呢雅杭阿之女。
*嫡妻薩爾圖特氏,繼妻鈕祜祿氏。

延伸阅读
參考文獻
*《清史稿》卷一百七十八至一百九十六·部院大臣年表
*钱实甫编,《清代职官年表》一冊·部院大臣年表

參考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