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钶

陆钶(),字容之,號石樓,浙江鄞縣(今寧波市)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甲戌進士,嘉靖間累官保定巡撫。

生平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浙江鄉試第七名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聯捷甲戌科进士。歷直隸安庆府知府。嘉靖七年(1528年),升貴州按察司副使。歷四川布政使司右參政。嘉靖十二年十二月(1534年)升廣西按察使。嘉靖十四年(1535年)升江西右布政使,十六年轉福建左布政使,“以飞诡新增田,补浮粮额赋,佥解户革贴解费”。陆钶回京述职期間,户部問以地方弊政,陆钶上陈盐法、积弊、寺田、盗贼四事。户部将陆钶的意见上报,成为法令。嘉靖十七年(1538年)五月,陆钶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

軼事
《湧幢小品》載陸鈳為貴州副使時焚毀妖像之事。

家族
福建巡抚陆偁长子,母杨茂英,为南京吏部尚書杨守阯长女。有弟陆铨、陆釴。

著作
曾刊刻《碧川文选》四卷。明杨守阯撰。嘉靖四年(1525年)鄞县陆鈳刊本。

遗迹

  • 今宁波陆钶墓,神道、牌坊皆存。
  • 今安庆大观亭,为嘉靖四年(1525年)时任安庆府知府的陆钶为纪念余阙领衔创建。

註釋
參考文獻
*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魯曾煜、徐景熹等,《乾隆福州府志》
*徐階、張居正等,《明世宗實錄》

相关条目

  • 鄞县杨氏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