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

林姿妙(),中華民國政治人物,中國國民黨籍,現任宜蘭縣縣長,於2024年12月31日起因宜蘭地院判處圖利、洗錢、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而被停職。曾任宜蘭縣羅東鎮鎮長、宜蘭縣議員。

生平
其夫前省議員林明正於1994年過世後,林姿妙繼承遺志步入政壇。1998年,她首度參選宜蘭縣議員,以第2高票當選,並2度連任。2009年當選羅東鎮鎮長,連任1次。

2018年當選宜蘭縣縣長,成為該縣首位女性縣長。2022年以過半選票連任宜蘭縣長,成為1977年李鳳鳴競選連任成功後,相隔45年後首位連任的國民黨籍宜蘭縣長。

2022年,林姿妙遭告發有涉嫌貪污、洗錢,被起訴並求刑22年半。2024年底,一審判刑12年半,褫奪公權6年,內政部依《地方制度法》停止其宜蘭縣縣長職務,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

法律案件
涉貪案
2022年1月13日,廉政署與宜蘭檢察官兵分30多路,搜索宜蘭縣政府、林姿妙官邸、住家等,並約談林姿妙與縣府4名一級主管等二十多名涉案人與證人。廉政署與宜蘭檢察官約談地政處長、建設處代理處長、交通處長與秘書處長等人,涉及的案件與4個局處有相當大的關聯,包含秘書處涉及人事聘用與教師徵選、交通處涉及土方問題、而建設與地政處則涉及土地重劃等開發問題。檢調單位亦發現林與宜蘭富商劉志和關係匪淺,當時更有媒體拍攝到劉志和的招待所有政、商、警界人士出入。

2月22日,宜蘭地檢署再度搜索縣長官邸。檢方在2月23日凌晨聲押林姿妙及其女林羿伶、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宜蘭地院上午召開羈押庭,林姿妙以新臺幣80萬元交保,林羿伶、康立和請回。

3月4日,宜蘭地院再開羈押庭,法官認定林羿伶罪嫌重大,裁定其以40萬元交保。

4月25日,一位林姿妙友人透露,她還是羅東鎮長時,就將自己於羅東鎮農會、冬山鄉農會的個人支票借給羅東鎮前農會理事長張倉田使用,當時以林姿妙名義開的支票,皆有如期兌現。直至2018年林上任縣長後,張幾次跳票,金額共約1,200萬元,因支票是林姿妙的名義,因此這筆債務也轉到林姿妙身上。也是因為此才爆出林姿妙曾和前立委楊吉雄有8,000萬金流的一事。林姿妙在被接連搜索後,監察院公布的財產申報中,林的存款約66萬,比上一期多約28萬;另外林姿妙相較去年還了88萬的債務,目前背債1,934萬。

8月1日,台灣民眾黨宜蘭縣長參選人陳琬惠質疑宜蘭縣府針對違建取締、河川疏濬土石採取及販售案涉嫌包庇及圖利,赴監察院檢舉林姿妙。林姿妙表示,已委請律師提告陳琬惠誹謗等罪嫌。

8月4日,地檢署再次約談林姿妙,檢廉掌握了林姿妙至少37個人頭戶,因檢廉約談這些人頭戶主人多數表示,他們與林姿妙只是借貸關係,因此再次約談林姿妙釐清疑點。另,檢方透露宜蘭縣府建設處前處長吳朝琴曾向其供出,她女兒林奕伶曾召集各局處主管進行神秘會議,疑似圖利某地主。

8月23日,宜蘭地檢署偵查終結,經檢廉調查共起訴4案,其中1案,是縣長林姿妙與助理張桂綾涉嫌洗錢罪嫌,林姿妙以進出現金1至3%對價或無償方式,租借多個人頭帳戶,金流總計達7,844萬元,與林姿妙每月約18萬元收入,顯不相當。林姿妙為避免與張桂綾通話時遭監聽,每隔3個月指示張桂綾購買10張儲值電話卡。檢方依照《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起訴林姿妙、時任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等10名公務員,檢方更批林姿妙身為縣長卻未廉潔自持、放任不具公職身分的女兒召喚一級主管至縣長官邸下達指令,請求法院對林姿妙從重量刑。林姿妙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地檢署趕在登記前2天正式起訴她,「目的非常明顯,就是政治追殺!」為了公平正義,9月1日她仍會去登記參選。

根據檢方認定的林姿妙有超過7,800萬無法交代的財產來源,甚至林利用人頭帳戶疑似洗錢,其中林姿妙長期租用建材商人精英開發池石飛家族的13個人頭帳戶。池家在接受檢方調查時疑供出有林姿妙的律師在背後下指導棋,建議他們用「循環借貸」等說詞回答檢廉提問。另外檢方還發現一個放在縣長官邸的行李箱被林姿妙身邊人處理,這些人涉嫌湮滅證據。宜蘭地檢署已另分案調查。

林姿妙案經檢方偵結起訴15人,林姿妙遭求刑22年6月,褫奪公權5年、其女林羿伶也遭求刑12年、褫奪公權4年。林姿妙最後陳述時,仍堅持請求無罪判決,強調自己一生清白,從未做過違法的事,期望法院能還她公道。2024年12月31日,宜蘭地院一審判決出爐,林姿妙依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6年;洗錢罪判刑3年6個月;財產來源不明罪處2年6個月,褫奪公權2年。合併應執行12年6月,褫奪公權6年,以及停止職務。

選舉紀錄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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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span="3" style="text-align:center;"|羅東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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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span="3" style="text-align:center;"|宜蘭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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