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錫彤

黃錫彤(),原名兆白,派名維矱,字仲載,又字子受,號曉臺,一號曉岱,湖南長沙府善化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黃錫彤為黃友度次子,早年為縣學生。咸豐元年(1851年)辛亥恩科湖南鄉試舉人,考取覺羅官學漢教習。

咸豐九年(1859年)己未科二甲第三十九名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授編修,充國史館纂修官、國史館協修官、武英殿纂修官、武英殿協修官等職。

同治三年(1864年)充廣西鄉試正考官,同治六年(1867年)充順天鄉試同考官。其後任福建道監察御史,署陝西道監察御史,任四川道監察御史,巡視南城、北城。

同治九年(1870年)充山西鄉試副考官,截取記名繁缺知府,加五級,誥授通奉大夫。

黃錫彤仁孝篤實,恭謹淵默,十二歲時作文即符合規範。成年後入學中舉,當時族中正為瀠灣祖墓事務爭執不休,他挺身而出承擔責任,赴府衙侃侃而談,依據契據妥善解決。

進士及第後專心經史,廣交遊友,通達時務以契合古道。天下多難之際,曾國藩、胡林翼對其寄予厚望,打算重用。黃錫彤以"親老家貧,若不濟忠孝將兩失,家世儒術,竊願以文章自效"為由推辭。

主持廣西與山西鄉試時,事先與同考官約定不因小疵淘汰考卷,親自終夜秉燭閱卷,每卷必反覆審視,並搜羅遺才,時稱名師,門下多有連捷登第者。

同治帝即位後,黃錫彤以諫官身份首請同治帝臨雍講學,以培養君德、振興文治。江南平定後,土地荒蕪,其弟黃銀燾倡議屯田,他上奏朝廷,詔令武英殿大學士兩江總督曾國藩查核回復。

任職臺省十餘年,不輕易彈劾官員,但風紀嚴峻。咸豐、同治年間文武雜進,縉紳與優伶劇飲成風,他在任時同僚肅然,皆遵守禮法。

巡視南北兩城時,訟獄明察決斷,貴戚斂跡。志在修養自身,不苛責他人,退朝後則勤讀不輟,才識日增。

丁母憂回籍,哀痛過度,遂患風痺之症而終。生前俸祿與子侄共用,去世後無餘財。

工於楷書,有家藏節錄《杜詩》四卷,著有《芝霞莊詩存》。《湖南通志》、《善化縣志》均載有其傳記。

生於道光元年(1821年)十月初十日,卒於光緒四年(1878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葬於清泰都五甲板倉沖青苔源屋對岸山。

家族

  • 父:黃友度
  • 弟:黃銀燾(字季載,號翰仙)
  • 配偶:

** 妻:皮氏,誥封夫人,性情溫厚,通曉文義,識大體,生於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二月二十六日,卒於光緒五年(1879年)十月十五日,享年六十四歲,葬於清泰都三甲樊家神屋上手坡內

  • 子女:

** 子:黃之焌
** 女:長女嫁同縣監生王大榮,次女嫁長沙縣舉人、兵部候補郎中陳乃灝之子陳守檀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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