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与后来成立的安福国会相对又名旧国会,是指1913年4月8日至1925年4月24日期间间断召开的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国会议员任期長達十三年,因该届国会议员于民国元年(1912年)选举,故俗称“民元国会”;相对于第二届国会(俗称“新国会”)而言,又被称为“老国会”。该届国会的法理依据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国会议员选举
1912年底至1913年初,中華民國舉行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国民党在大选中获胜,在参众两院均成为第一大党。。2月28日,袁世凯更下令解散各省议会。5月,根据《中华民国约法》,袁世凯成立参政院,行使立法职能。
第一届国会第二期常会(1916年8月1日-19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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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年6月,大总统袁世凯逝世,副总统黎元洪继任为大总统,于6月29日宣布恢复《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第一届国会。8月1日,两院议员519人举行开会儀式,黎元洪行大总统宣誓礼,第一届国会第一次恢复,此后至1917年第一届国会第二次解散,称为第一届国会第二期常会。相对于第一期常会而言,国会组织并无变化。。5月4日,非常国会投票決定改组军政府,大元帅被七总裁代替,孙文即辞去大元帅,离开广州赴上海。
1920年3月,军政府內讧,众多议员离开广州往上海,参众兩院议长声明国会择地再开。5月5日,议员齐集上海法租界,议决国会迁至云南。抵云南后,因经费难以筹措,故国会转至四川重庆,不料川军驱逐滇、黔两军而发生战事,10月15日,川军攻佔重庆,议员纷纷逃离。11月底,孙中山回到陈炯明控制下的广州。1921年4月,部分国会议员在广州再次召开国会非常会议(议长林森,副议长王正廷),选举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1922年6月陈炯明发动六一六事变驱逐孙中山。大部分议员也离开广州赴天津。
第一届国会第三期常会(1922年8月1日-1924年12月13日)
1922年4月爆发第一次直奉战争,直系曹锟吴佩孚控制北京中央政府,提出“恢复法统”,8月1日重新恢复第一届国会,参议院议长王家襄,副議長王正廷,众议院议长吴景濂,副議長張伯烈,并于1923年10月5日由第一届国会选举曹锟为大总统。
1924年9月15日爆发第二次直奉战争,10月23日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11月30日,段祺瑞临时执政内阁司法部长章士釗令法庭檢舉賄選案。12月13日北京閣議下令取消曹錕憲法,并宣告臨時約法失效,消滅國會機關。
上海国会非常会议(1923年,未举行)
1923年6月曹锟發動政变,驱赶大总统黎元洪,之後200多名国会议员抗议曹锟政变,南下上海,在上海召开国会非常会议,因人数不足法定数额,最后失败。
北京国会非常会议(1924年11月22日-1925年4月24日)
1924年11月22日,反對曹锟賄選的279名國會議員在北京成立國會非常會議。1925年2月25日,國會非常會議議員開會,主由該會起草國民會議組織法。3月19日國會非常會議第三次宣言,主依據临时約法解決國是,反對召开國民會議。
1925年4月24日,段祺瑞正式下達取消法統命令。長達十三年的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正式終結。4月26日非常國會議員擬在北京集議,反對取消法統,被警察驅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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