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事件,也称“大兴屠杀”、“八三一事件”,是北京文革屠杀的一部分,是指在文化大革命爆发初期,1966年8月27日至31日发生在北京市大兴县(今大兴区)针对“五类分子”(俗称“黑五类”)的大规模屠杀事件。从8月27日至9月1日,县内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地富及其亲属共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
背景
1966年5月16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五一六通知》)发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爆发。8月8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十六条》)。同年8月,以高干子弟为骨干的北京市部分中学红卫兵在北京市进行大规模抄家、殴打、屠杀活动,1966年8月下旬在北京市各城区造成上千人死亡,酿成了所谓“红八月”。,并在8月23日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作了讲话指示:“北京太文明了!”、“我看北京乱得不厉害……流氓也是少数,现在不要干涉”。1966年8月下旬,公安部长谢富治在北京市公安局讲话中说到:“群众打死人,我不赞成,但群众对坏人恨之入骨,我们劝阻不住,就不要勉强。”、“民警要站在红卫兵一边,跟他们取得联系,和他们建立感情,供给他们情况,把五类分子的情况介绍给他们。”
经过自上而下、有自主的周密部署,红卫兵此后掀起了殴打屠杀黑五类的高潮。北京市大兴县的屠杀事件,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发生的
张连和后来还回忆称,文中提到的孩子和投井的青年都死了:。
张连和曾经三次用公函向当地组织部进行查询,但没有获得回复。
参见
*北京文革屠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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