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词

形容词是词类中的一类。其根本特点是自由地作定语、修飾名詞或名词性短语。在语义上,形容词多表示性质、状态、属性、描述等含意。

普遍性
和名词、动词相比,形容词本身的词类地位最不确定。虽然形容词所表示的意义——所指对象的属性,在任何语言中都有词语来表示,属于普遍性的语义范畴,但这不代表形容词是普遍性的词类范畴。形容词是否是一个普遍性的词类,至今仍是语法理论界和类型学界内部很有争议的话题。

在许多类型学家看来,不少语言中并没有独立的形容词类:虽然存在表示其他语言中形容词类语义(即表示某种属性)的词,并且可以起修饰、限制名词的作用,但这些词难以成为一个独立的词类。比如南美洲印第安人的克丘亚语被认为是名词-形容词一体的语言。下例中,属性词可以和名词一样,自由的带上名词宾格标记ta充当宾语;名词也可以和属性词一样不加标记直接作定语:

性质形容词。能受“很”修饰,表示的性质没有一定的界限,认知有主观性。如:大、少、美丽、可怜。

状态形容词。不能受“很”修饰,因为本身已经含有表示程度的语素。如:雪白、滚烫、红彤彤、黑不溜秋。

非谓形容词。又叫区别词。不能直接充当谓语。如:男、副、初级、多功能。

形容词的语法特征包括。

有学者的研究显示,汉语中存在一批无需“的”就能直接作定语修饰名词的属性词。这些词就是存在于汉语中的独立于动词的形容词词类。但汉语中形容词的范围比通常认为的小,不包括不能自由充当定语的“安静”、“诚实”等。

相关条目
*名词、动词
*词类、汉语词类
注解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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