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國家及地區頂級域(ccTLD)域名。“.mo” 中的“o”字取自澳門英文拼法“Macao”。
澳門地區頂級域名註冊局是由澳門互聯網資訊中心(MONIC)提供運作。自1992年以來,澳門大學透過澳門互聯網資訊中心負責澳門地區頂級域名的管理及登記工作。
為了更有效地對域名進行管理,進一步推動有關服務的發展,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11年設置新的澳門互聯網資訊中心,並由HNET亞洲有限公司於同年3月12日起正式負責營運。
2018年1月9日起,澳門互聯網資訊中心的職能轉劃郵電局。同年3月1日起,域名註冊申請,繳費及查詢等客戶服務工作由郵電局電子認證服務(eSignTrust)負責,而域名管理及登記系統的維護,管理及開發工作則續由HNET亞洲有限公司負責。
目前的情況來說,.mo域名只開放予當地商業機構及社團組織註冊,一般市民不能申請。
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互聯網域名註冊規則
一般要件
為註冊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互聯網域名—— .mo及.澳門(下稱域名),申請者必須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登記的法人或商業企業主,或為自由職業人士。
特別要件
一、申請在.com.mo、.公司.mo或.公司.澳門下註冊域名的申請者,必須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登記的商業企業主,或必須為自由職業人士。
二、申請在.net.mo、.網絡.mo或.網絡.澳門下註冊域名的申請者,必須為獲適當發牌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或公用電信服務提供者,或必須為獲授權管理澳門特別行政區互聯網資源者。
三、申請在.org.mo、.組織.mo或.組織.澳門下註冊域名的申請者,必須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登記的社團組織。
四、申請在.edu.mo、.教育.mo或.教育.澳門下註冊域名的申請者,必須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認可的本地教育機構或同等機構。
五、申請在.gov.mo、.政府.mo或.政府.澳門下註冊域名的申請者,必須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實體。
六、在不妨礙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的情況下,以及在特殊情況及具依據的請求下,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實體可申請在第一款至第四款所指的域下申請註冊域名。
七、按照商標或專利的名稱申請註冊域名的申請者,必須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登記的商標或專利之持有人。
八、申請在.mo或.澳門下註冊第二層域名的申請者,必須符合第一款至第五款所述的其中一項要件。
域名註冊申請
目前可申請的二級域名:
- .mo、.澳門 – 商業機構用
目前可申請的三級域名:
- .com.mo、.公司.mo 、.公司.澳門 – 商業機構用
- .edu.mo、.教育.mo 、.教育.澳門 – 教育機構使用
- .gov.mo、.政府.mo、.政府.澳門 – 政府使用
- .net.mo、.網絡.mo、.網絡.澳門 – 電信網絡商使用
- .org.mo、.組織.mo、.組織.澳門 – 社團組織使用
當地的商業機構及社團組織的澳門頂級域名註冊申請應向澳門互聯網資訊中心提出;然而,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實體的澳門域名註冊申請,則需向行政公職局提出。
域名有效期及費用
域名註冊的有效期為期三年,並可以相同的期限續期。每一域名之新申請、年費及續期費用均為澳門元貳佰元正(MOP$200.00)。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的".gov.mo"、".政府.mo"及".政府.澳門"域名註冊和續期則獲轄免費用。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 [http://www.iana.org/root-whois/mo.htm IANA .mo whois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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