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秘書長

行政院秘書長,係中華民國行政院依《行政院組織法》規定設置之職位,由行政院院長任命,綜理行政院幕僚事務。副職為行政院副秘書長,主要襄助秘書長處理事務。

歷任秘書長
國民政府時期
行憲時期
注释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 书籍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

參見
*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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