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田制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建政後,发起于山东省平度市农村,主要方案是将承包地分成口粮田和责任田,口粮田按人口平分,一般是每人0.4-0.6亩,只负担农业税;责任田则按人、按劳分配,或者以村政府的名义进行招标承包,除了负担农业税,还要交纳一定的承包费。这种制度给地方政府较大的土地支配权,损害了不少地区农民的利益,1997年后中国中央政府不允许两田制,地方政府逐渐收敛两田制的推广。
参考
*井田制
*均田制
外部链接
*[http://www.sannong.gov.cn/njlt/gnwz/200503140626.htm 农村土地制度变革中的地方政府行为分析]
*[http://www.people.com.cn/wsrmlt/wyzs/2000/12/11/121110.html “两田制”政策也是加重农民负担的原因]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50308021049/http://www.sd.xinhuanet.com/news/2003-09/01/content_885372.htm 遵循四项原则 "两田制"年底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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