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鲜临时人民委员会()是1946年—1947年朝鲜半岛北部的临时政府。
北朝鮮臨時人民委員會于1946年2月8日成立,旨在回应苏联民政厅和朝鲜共产党对权力集中化的需求。当时朝鲜半岛北部仍由各道人民委员会分治。作为朝鲜半岛北部的最高行政权力机构,该委员会实际上是一个临时政府。它推动一系列改革,如土地改革和主要产业的国有化。
1947年2月22日,北朝鮮臨時人民委員會改组为北朝鲜人民委员会,后者成为朝鲜半岛北部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过渡期间的临时政府。
組織
*委員長:金日成 / 商業局長:張時雨 / 教育局長:張鐘植 / 保健局長:尹基寧 / 司法局長:崔容達 / 保安局長:崔庸健 / 企画局長:朴聖奎 / 勞動局長:吳淇變 / 宣傳部長:李清源 / 總務部長:金永損 / 糧政部長:文会彪 / 幹部部長:金永損
土地改革法案
1946年3月5日,北朝鮮臨時人民委員會頒發《土地改革法令》,以實行自由分配、促進生產發展與懲處日本民族主義人士。土地改革法令頒佈後經20日全面實施,是次法令總計自日本民族主義人士中回收逾100萬公頃土地,共有72萬戶沒有土地或土地範圍稀少的-{朝}-鮮民族農民無償分得土地。朝鮮中央通訊社評價土地改革法令的頒佈是北韓農村建設的第一步,是北韓農村變革的開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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