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通稱番禺(郵政式拼音:Punyu;漢語拼音:Panyu),古時亦作蕃禺、蕃隅,是中國古代至當代的一個縣。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设立,为南海郡治所和首縣。元代後番禺南海二縣一同附廓於並分治廣州城。1921年析出成立廣州市,1975年改隷地級廣州市,1992年撤縣,設立縣級番禺市。今為廣州市番禺區。
縣名由來
番禺為秦置古縣。秦以前,對番禺及嶺南一帶,有多種稱謂,《元和郡縣誌》「嶺南道」下記:「廣州,春秋百越之地。」春秋時泛稱百越,戰國時稱「揚越」,《史記·南越列傳》載:「秦時已井天下,略定揚越,置桂林、南海、象郡。」張晏「楊越」下注云:「揚州之南越也。」又「索隱」引《戰國策》云:「吳起為楚收揚越」。戰國時的「揚越」,致包括今兩廣及兩湖、江西部分地方。而嶺南交通不便,地廣人稀,並未成為楚國的勢力範圍。秦時又稱嶺南「陸梁」,《史記·秦始皇本紀》載:「三十三年。……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正義」注:「嶺南之人多處山陸,其性強梁,故稱陸梁」。「揚越」為較古之名,地域較廣;「陸梁」之名後起,專指嶺南。
「番禺」之名,戰國時已有。《水經注·泿水篇》:「泿水東別經番禺,《山海經》謂之賁禺者也。」《山海經》載「桂林八樹在賁禺東」,郭璞注:「今番禺。」漢初的史料亦多處提到「番禺」,或亦書作「蕃禺(隅)」,即指今廣州番禺一帶,是當時嶺南最為重要的聚落,已形成地區性的政治、經濟中心,亦是廣東境內最早見於古史的地名。
「番禺」之得名,歷來說法不一。主要有三:
*一是「二山」說。《後漢書·地理志》、唐《元和郡縣誌》及《初學記》等,均認為縣治有番山、禺山,因以為名。明朝黃佐《廣東通志》載:「番禺縣治東南一里曰番山,其山多木棉,其下為泮宮;自南聯屬而北里曰禺山,其上多松柏。」又黃佐《番禺二山記》云:「二山相連如城,南漢時劉羹鑿平。」番禺因二山而得名之說,相沿已久。
*二是「一山」說,即番山之隅說。酈道元《水經注》載:「今入城東南偏,有水坑陵,城倚其上,聞此縣人名之為番山;縣名番禺,謂番山之禺也。」禺,即隅,指附近的地方。
*三是「蠻夷之地」說。1953年在廣州西村石頭崗一號西漢前期墓中出土有烙印「蕃禺」二字的漆盒,1983年在廣州象崗南越王墓出土有鑄上「蕃禺」二字的漢式銅鼎。考古學家麥英豪在《廣州城始建年代考》中據出土文物認為,秦至漢初,番禺的「番」,寫作「蕃」,與「藩」通。即番蠻、蠻夷之意。《周禮·秋官》云:「九州之外謂之蕃國」。禺,猶隅,指區域、邊遠之地。秦漢之前,番禺一帶僻處一隅,中原漢人視之為邊遠的蠻夷之地,因以為名。
以上三說,未有定論。歷代省志、府志、縣誌,多持「二山」說。中國不少地方有因山川而命地名的慣例,多數人相承古說,認為番禺是因番山、禺山而得名。
此外,還有認為「番禺」是黃帝曾孫之名,因以為名;亦有認為番禺源於南海神或番禺即盤古;還有「番禺」乃俚人(黎族人)語,即「鹽村」等說法。
歷史
建制沿革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在嶺南設桂林郡、象郡、南海郡。番禺是南海郡的首縣,並為郡治所在地。番禺建縣史自此始。
隋文帝开皇十年(590年),撤销南海郡,改番禺县为南海县。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再置番禺县(一说在长安三年即公元703年复置番禺县),县治设江南洲(今广州市海珠区)。
宋太祖开宝四年(971年),南汉覆滅,翌年,番禺县再度撤銷,併入南海县。至皇祐三年(1051年)恢复番禺县,此後番禺縣建制穩定存在。
析出縣市
番禺建县之初,境域广阔。北隔洌江与中宿(今清远)相邻,东与博罗(今博罗、惠阳一带)相接,西与四会(今四会、鹤山一带)相连,南止于滨海之地,是當代縣境面積的十多倍東晉咸和六年(331年),析南海郡設東官郡,並從番禺、增城、博羅析地成立寶安縣,為東官郡治。
東晉亦曾析置懷化縣,於番禺城東近海處,介於番禺與增城之間,与今之波罗相近,未久後即廢。南朝劉宋年間,亦曾析置熙安縣,位於番禺之東。
明弘治二年(1489年),析置從化縣。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與南海縣共同析出之土地置花縣。2000年5月,番禺撤市設區。
縣治變遷
附廓廣州
秦代番禺建縣之初,縣治附廓於廣州城,與一級行政區南海郡治所同城。後番禺縣建制兩度撤銷,被南海縣取替、合併。唐武德四年(621年),復置番禺縣時,縣治設於河南江南洲,并未附廓於廣州城(彼時由南海縣附廓)。宋皇祐三年(1051年)第二度恢复設置番禺县時,县治设在廣州城东紫泥巷。
暫栖新造
1921年2月,廣州市正式成立,脫離南海、番禺二縣管轄。同年11月,省署訓令南海番禺二縣自將縣署移出廣州,並規劃酌定番禺縣署應移至黃埔,然黃埔港一帶(今新洲)後續即被劃入廣州市警察區域並設黃埔分局,成為受廣州市實質管轄之飛地。
後續番禺縣選定新縣治,分別考量原四司之重心,即高塘、東圃、新造及市橋。高塘和市橋偏於一隅,而東圃「雖至適中,因密邇省會,將來有劃入市區之可能」,番禺縣最終選定將新縣治設於原屬茭塘司的新造。選定新造的原因主要有:新造位置居中,可溝通禺南和禺東禺北,具地理優勢;臨近珠江香港輪船航綫,具水運優勢;扼虎門入廣州之地,具軍事價值;靠近黃埔,可發展商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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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5年(1936年)废区,编乡镇为保甲制。民国26年1月,区公所改设联乡办事处。后因“抗战军兴”,保甲制未能实施,依旧按原区乡。
民国35年(1946年)10月,整编保甲。全县41乡共编1342普通保、18特别保、2临时保、2船户保。两个保以上的自然村,设联保办事处和首席保长。
禺南地区共15乡、611保、7特别保、2临时保、2船户保。禺东地区共9乡、260保、5特别保。禺北地区共17乡、417保、6特别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1950年5月復設8個區轄50鄉,以及市橋鎮(區級鎮)。1953年改小區小鄉制,劃分為12區、1區級鎮和182鄉,12區分別為:一區(駐沙灣)、二區(駐靈山)、三區(駐石樓)、四區(駐石碁)、五區(駐南村)、六區(駐大石)、七區(駐蘿崗)、八區(駐嘉禾)、九區(駐江高)、十區(駐人和)、十一區(駐太和)、十二區(駐鐘落潭)。
1957年撤區併鄉,全縣分為32大鄉、1區級鎮(市橋)、1鄉級鎮(江高)、1漁業鄉。翌年1月27日,禺北和禺東共17鄉及江高鎮被劃歸廣州市。9月,改為人民公社制。1960年底,全縣分為16個公社、261個生產大隊和1391個生產隊。16個公社分別為沙灣、靈山、魚窩頭、石樓、石碁、南村、大石、市橋、蓮花山、化龍、沙頭、鍾村、欖核、大崗、黃閣、萬頃沙。
1984年,公社改區,生產大隊改為鄉。1987年1月,改區為鎮,改鄉為村。全縣分為22個鎮:市橋、沙灣、沙頭(1992年併入市橋鎮)、鍾村、大石、石碁、南村、新造、石樓、蓮花山、化龍、欖核、靈山、魚窩頭、東涌、潭洲、大崗、黃閣、萬頃沙、南沙、新墾、橫瀝。
注释
參考文獻
参见
- 廣州 (古代)
- 廣州市 (中華民國)
- 廣州市
- 南海郡
- 番禺市
- 番禺區
- 南沙區
- 南海縣
- 南番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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