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喜杰(),男,汉族,吉林前郭尔罗斯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78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2月,担任中共松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1999年3月,任松原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2001年3月,任中共白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5年4月,任中共白山市委副书记。2006年8月,任白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2007年1月,任白山市市长。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008年5月,任四平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并于12月正式当选。2010年4月,任中共四平市委书记。2015年11月,任吉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
2017年6月12日,中纪委网站宣布,刘喜杰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2018年12月,刘喜杰因受贿罪被长春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http://district.ce.cn/zt/rwk/sf/jl/rs/201205/22/t20120522_23345104.shtml 刘喜杰简历] 中国经济网 2014-05-04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