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諫

張諫(),字孟弼,應天府句容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張諫先世謫戌貴州赤水衛(時屬雲南),宣德十年(1435年),張諫高中乙卯科雲南鄉試第二名。正統四年(1439年),登己未科會試第五十二名,三甲第三十三名,成為貴州首位進士。七年六月授行人司行人,十四年二月擢福建道監察御史,景泰七年(1456年)提督直隶学校,考试顺义等县生员于通州察院,永平巡撫都御史李宾不满張諫拒绝其父托請,驰至通州,欲与谏言。谏方闭门试士,弗纳,宾因忿摇门而入,手殴之。二人告至皇帝前,李賓没有被问罪,張諫被杖二十。不久提學裁省召回,天順元年(1457年)三月調任南京雲南道,二年九月升河南按察司副使,五年十一月与河南都司都指挥使夏忠互讦,俱下锦衣卫狱,忠坐徒,谏坐杖,俱赎还职。天順七年坐裕州知州秦永昌案,罚俸三年。

憲宗即位,天順八年(1464年)三月召為順天府府尹。成化二年(1466年)十月,因與巡按御史黃𰢕互相攻訐,雙雙降職。張諫降山東萊州府知府,任內以有治蹟,四年五月召為太僕寺卿,成化七年(1471年)五月,卒於任內。大學士商輅為之作墓志銘。

家族
曾祖張仲明。祖父張榖賓。父張伯安。母孫氏。具慶下。子張恢。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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