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凤君(),回族,山东禹城人,生于吉林长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官员,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八届吉林省委委员。
2008年4月28日,米凤君在长春吉隆坡大酒店与两女子嫖娼时被中央纪委专案组控制,并带离长春。有人向办案人员指证米凤君是那里的常客,和100多名妓女有染。米凤君在当地被称“米老鼠”。2009年3月3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0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米凤君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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