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伯钊()字觐文,湖北安陆人。中国民主革命家,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898年,耿伯钊中秀才。后来,他考入武昌经心书院。1903年,他参加乡试中副榜。任德安府各属同乡会文书,并参与主持武昌花园山聚会。同年,他参与筹组华兴会。1904年自费留学日本,入日本陆军士官学校骑兵科。1905年,他加入中国同盟会,组织丈夫团并任主席。1908年任南京南洋陆军讲武堂堂长,北洋督练公所教练处帮办、《北洋军事杂志》总纂、陆军部军事编辑等职务。1911年,任西军指挥舒兴阿的副官长。同年武昌起义爆发后,他回到京准备策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耿伯钊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1957年6月,耿伯钊同新华社记者进行了两次谈话,谈话全文刊登于新华社内参。在谈话中,耿伯钊提出应当“加强法制工作”,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了,但宪法不能代替具体的法律法规,民法、刑法必不可少,必须建立法治,使人人懂法并树立守法的观念。
1957年8月27日,耿伯钊病逝于武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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