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藝術領域中,類型(,本指文章之種類或形式),也譯文類、文體、體裁、樣式、體式、風格,指任何媒介中(書面、口語、數位、創作等),任何隨時間演變而約定俗成形成慣例的溝通風格或形式。流行用法中,通常指以特定特色或主題為標準,將文學、音樂或其他文娛形式分為範疇,如文類、片種、曲風、漫畫類型等。作品往往透過借用與重組這些慣例,來跨足多種類型。獨立的文章、作品或溝通片段可能具有個人風格,但類型是由約定俗成或社會推斷出的慣例從文本揉合而成。某些類型可能必須恪守嚴格規範,反之亦有極為靈活者。妥善運用特定類型為成功傳達資訊的關鍵。
詞源
「genre」一詞由英語文學批評理論引入,到20世紀初才確立為「表示文學作品的『外在形式』(體裁)和『內在形式』(題材和主題等)」。喬納森·卡勒在《文學理論》一書中使用genre概念對理論進行分類,將genre的使用範圍擴大到藝術史、電影研究、語言學、哲學、社會學等內容,使genre不再局限於文學範疇,也包括各種理論流派和類型。如今genre一詞,在影視作品、商務、醫藥、體育等領域作為「類型」使用。
子類
兩個屬於同一流派的作品仍然可能側重不同的方向,此時他們即屬於兩種不同的子流派。舉例,比一般奇幻故事有著更黑暗、驚悚特色的小說屬於黑暗奇幻流派,相較之下故事偏重魔法、劍和巫術元素的作品則屬於劍與魔法流派。
各种艺术类型
;敘事
:文類
::文學流派
:片種
:漫畫類型
:電子遊戲類型
;音樂
:音樂類型
;視覺藝術
:繪畫類型
:攝影類型
:雕塑類型
:設計類型
;表演藝術
:舞蹈分類
:戲劇類型
參閱
- 藝術
- 藝術類型列表
參考資料
;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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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Sullivan, Ceri (2007) 'Disposable elements? Indications of genre in early modern titles', Modern Language Review 102.3, pp. 641–53
- Pare, Anthony. "Genre and Identity." The Rhetoric and Ideology of Genre: Strategies for Stability and Change. Eds. Richard M. Coe, Lorelei Lingard, and Tatiana Teslenko. Creskill, N.J. Hampton Press,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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