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歷史

新北市之前身為臺北縣。從史前時期,就有人類在此地居住。史前文化的遺址都發現許多遺跡,包含貝塚、陶器、石器等。金屬器時代以八里區頂罟里的十三行遺址為代表,是目前臺灣唯一證實擁有煉鐵技術的史前文化。荷西時期,受到西班牙的統治,於滬尾設立聖多明哥城,後來被荷蘭人給摧毀而再度重建,改名為「安東尼堡」(現今的紅毛城)。明鄭時期,鄭成功設一府二縣,臺北地區屬於天興縣。清領前期,清朝當時以消極的制度治理臺灣,使社會不得安寧,等到清領後期,因牡丹社事件過後,反而轉向積極的制度治理臺灣。日治時期,增設許多縣、廳,後來改制過後,本縣現有區域隸屬臺北州。從政府來臺到2010年,隸屬臺北縣,在其中設置二十九個鄉鎮市。後來因人數達到直轄市的門檻,於2010年12月25日正式升格為直轄市。

史前時期
新石器時代
根據考古遺址的發掘,大臺北地區在新石器時代(約西元前5000年),就已經有人類居住。

主要的史前文化遺址有大坌坑遺址、圓山遺址、芝山岩遺址及植物園遺址。其中位於今八里區埤頭-{里}-公田聚落南方的大坌坑遺址,距今約7000年至4700年之間,為臺灣新石器時代最早期的文化之一。

鐵器時代
邁入鐵器時代,位於八里區頂罟里的十三行遺址,是台灣史前時期重要的考古遺址之一。該遺址的年代約在西元200年至1500年,是目前臺灣唯一證實擁有煉鐵技術的史前文化。

荷西、明鄭時期
17世紀上半葉(荷西時期),時由西班牙統治的臺北地區主要為原住民族的生活範圍,臺北盆地主要居住著凱達格蘭族而烏來三鶯山區則有泰雅族出沒其間。17世紀中葉起,漢人開始偷渡濫墾,原住民被迫漢化或向山區遷徙。

1661年(南明永曆15年),鄭成功來台驅逐荷蘭人,設一府二縣,臺北地區屬於北路天興縣。

清朝時期
1684年(清康熙23年)隸屬於臺灣府諸羅縣。

1723年(雍正元年),隸屬於淡水廳。。

1875年(光緒元年),欽差大臣沈葆楨奏請設立臺北府,自此始有「臺北」之稱,其意乃「位居臺灣北部」。1878年設府治於艋舺、大稻埕間,裁撤淡水廳;臺北府轄新竹、淡水、宜蘭三縣,是為臺北設立府治的開始。1887年臺灣建省,全臺分設三府,今新北市境仍隸屬臺北府。合併後的臺北市因面積廣大,可能會仿效已升格改制的臺中、臺南及高雄三市,在市政府之下增設區行政與服務中心,方便民眾就近洽公。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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